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中國的大一統政治傳統從何而來?(转载)

源遠者流長,根深者枝茂。回望人類歷史長河,中國作為著名的四大文明古國之中,唯一一個歷史延綿不斷的國家,如今依然傲然屹立於世界的東方,並展現出勃勃生機。追根溯源,固然有諸如經濟、地理、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繞不開的原因正是已經延續了幾千年的大一統政治傳統。

錢穆先生在其《中國文化精神》一書中曾經指出,「中國未失掉的東西:一是文化的生命,二是大一統之中央政府,這是我們不該變的大傳統。」可見在中華文明幾千年的進程中,大一統的思想觀念對國家的統一和穩定一直發揮着深遠而積極的影響。這既是華夏民族的文化宿命,也被視為「中國之治」的歷史邏輯起點,其對於中國文化、中華文明以及中國之治都有着非常深刻的意義。

「大一統」的觀念源自先秦時期。「大一統」一詞最早見於《春秋.公羊傳》。《春秋》開篇即為「元年春王正月」,《公羊傳》中寫道:「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歲之始也。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其中,「大」可以解釋為「尊」、「貴」的意思,乃「重、推崇」之義;「統」則解釋為「始」,「一統」乃「元始、根基」之義。因此,「大一統」就是「尊一始」,也就是說,「大一統」和簡單意義上的「大統一」並不相同,內在強調的是「重一統」,而這也是其最初的涵義。

事實上,早在炎黃時代的部族聯盟中,中華文化兼容並包的文化基因就已經得到了充分體現。這一時期,不同文化之間合理共存,互相借鑒,在以人們的血緣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部族之間,更多呈現出的是一種和諧共處的整體秩序。

而到了殷商時期,在一定程度的法統秩序結構下,「大一統」已經具備了「一統」的萌芽形態。此時的商王處於中心地位,商朝自然也成為了「協和萬邦」、「天下共主」的國家。這使得商朝的「一統」不再是以血緣為基本單位的聚合關係,而是已經初步具備了超越這種血統聚合關係的特徵。

到周朝建立時,王朝的統治疆域一步一步逐漸擴大,在其強盛時期統治了黃河和長江中下游流域的廣大疆土,以周天子為中心,建立了宗法分封制度,將國家分封給大大小小的諸侯,形成一種法統秩序狀態。這種以分封為標誌、以共主為特徵的分封制,讓周天子得以確立其「諸侯之君」的地位,周朝整體疆域已__經初步形成了「大一統」的局面。《左傳.文公十八年》中提到,「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這充分體現了西周社會崇尚禮樂的文化認同觀念。而以「崇禮」為中心的文化一統思想,則使得周禮文化在西周的文化格局中,成為了可以統合其他地域文化之「多」的具有主體性、原始性和根本性的「一」。因此,西周在文化上也實現了一統的格局。西周末期,周王室衰微,周天子雖仍然貴為天下共主,但天子勢弱,羣雄割據,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甚至發生了諸侯王「問鼎中原」之事。此時的社會從中原王朝一統天下轉變為羣雄並起、相互競爭的局面,使得思想文化領域進入百家爭鳴、異常繁榮的時代。先秦諸子大多有大一統的思想,他們認為人類社會中的大一統是符合天道的。此時的「一統」思想展現出了「超國家」的意味,並在這一文化大融合的歷史時期迅速發展壯大,為此後「大一統」思想的孕育萌發打下了基礎。

正是在以「周禮」維繫的政治秩序被徹底打破之時,孔子撰寫了《春秋》。在這種情況下,孔子明確地指出「天子」應該是「天下」的核心,應當「尊王」,將「政治權力」統一於天子,實現「一匡天下」。因此,《春秋》公羊學派在對《春秋》的闡釋中,才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大一統」的概念。《公羊傳》強調的重點有三,一在於「統」,二在於「王」,三在於「一」。此後,儒家基於「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禮記.坊記》)的認識,呼籲「四海為一」(《荀子.議兵》)強調天下偕同,不論及異國、異族,「四海皆兄弟」(《論語.顏淵》)。正如康有為所述,「有撥亂世,有升平世,有太平世。撥亂世,內其國而外諸夏。升平世,內諸夏而外夷狄。太平世,內外遠近大小如一……此孔子之作所以大也」在康有為看來,孔子所謂的「大一統」是對政治發展規律和政治秩序的遵循。事實上,對大一統政治制度的建立貢獻最多的思想流派是法家。在《韓非子.揚權》中,韓非子認為,「一棲兩雄」、「一家二貴」、「夫妻持政」是引起禍亂的原因,他看到了「道無雙,故曰一」。

到了以法家思想為基礎建立的秦朝,丞相李斯則提出了「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與之不同的道家則以自然為宗,主張「抱一為天下式」。老子認為,宇宙的本質是「一」,統一能解決一切問題。他提出,「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他在《道德經》中明確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是對萬物源一、萬物歸一的最早闡述。墨家提倡兼愛、尚同,墨子主張建立一個絕對君主專制的大一統國家,在《墨子.尚同》中,他提出「天子壹同天下之義」。其政治夢想是建立一個層級鮮明、紀律嚴厲、絕對整齊劃一、消滅個性和多樣性的社會,這樣才能「集中力量辦大事」,使國家富強安定。還有《呂氏春秋》,其中明確提出:「王者執一,而為萬物正。一則治,兩則亂」,認為「亂莫大於無天子」。

諸子百家的這些觀點,雖然是對國家政治秩序「大一統」觀念的不同表述,但是他們都強調自上而下的政令統一。「大一統」成為了一種以思想文化意識形態為表現的道統秩序,這反映了思想家們和他們所處的時代對於實現統一的迫切願望。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實現了「席捲天下、併吞八荒」的壯志宏圖,完成了規模空前的疆域統一,定尊號為「皇帝」。秦始皇順應歷史發展趨勢,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多民族國家,將「大一統」的理念變成了現實,開創了中國『大一統』的嶄新局面,完成了夏商周以來劃時代的偉大變革。從秦始皇開始,「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不同於周朝「封建的一統」,秦朝以「郡縣的一統」為基礎,實行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創建皇帝制度,在統一的疆域內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推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的社會改造;對外鞏固國防,北擊匈奴,南征百越,修築萬里長城,真正實現了「王道一統,治權一統,文化一統,民族一統,政令一統」,也就是國家的統一,由此奠定了此後中國社會兩千餘年政治體制和制度的基本格局,對中國和世界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雖然秦朝國運短暫,但實現「大一統」的思想從那時起已深入人心,成為中國歷史上無數有雄心抱負的政治家們畢生的治國理念和政治追求。

得益於儒家「大一統」理論的提出和實施,不同於歐洲的「一盤散沙」,中國的「大一統」思想展現出了頑強的生命力。到了漢代,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在其看來,《春秋》所述的大一統是天地古今之道,是不可改變的。

《漢書.董仲舒傳》中提到,「一統者,萬物之統皆歸於一也」。也就是說,董仲舒認為,「統」表達了權位和權威在傳承中的正當性,「大一統」就是要實現君主政治的高度集權以及國家對社會生活的全面支配。他深知,有了大一統的國家,就必須要有能夠適應這種大一統國家的統一思想;只有上下統一,才能保證法制號令規章制度的暢行。董仲舒這種以「一元論」為基礎的「大一統」學說從漢武帝時期開始成為主流,並逐步建立起了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意識形態體系,這使得《春秋》的大一統思想得到了真正系統的發揮,最終創造出長達數千年的「大一統」政治統治。

綜上所述,通過對「大一統」觀念歷史沿革的回顧,不難看出,發源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大一統」政治傳統,在其概念內涵的發展演變中,展現出了一種從以血緣為基本單位的血統,到以法令制度為規範的法統,再到以思想文化意識形態為基礎的道統的政治秩序觀。不同時期,「統」的表現形式雖然並不相同,但它們都作為「大一統」的一種符號,在歷經數千年之後,一方面深深融入了中華民族的文化血脈和民族基因之中,另一方面也貫通於國家統治、政治體制、文化思想諸方面。這就意味着,大一統國家形態實際上深刻塑造着當代中國的領土空間、族羣結構、價值觀念和治理模式,我們無法無視或忽視「大一統」作為一種政治秩序對當代中國政治邏輯建構所產生的內在影響,而應當對「大一統」給予客觀的歷史評價並充分運用好這份寶貴的歷史遺產,為當代中國國家治理提供重要的思想資源和歷史參照。

认知科学框架下心理学、逻辑学的交叉融合与发展(转载)

 20世纪40年代后,以后期维特根斯坦为标志,西方哲学开始转向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哲学研究,语言哲学随之诞生。一大批语言哲学家开始深入研究与心智有关的哲学问题,如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包括身心关系等)问题、心智和知识的结构问题、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知觉问题以及意识问题。50年代以后,乔姆斯基(N. Chomsky)的句法结构理论、米勒(G. Miller)的认知心理学、纽厄尔(A. Newell)、西蒙(H. Simon)和明斯基(M. L. Minsky)的人工智能理论从不同的学科角度深入探索人类心智。与此同时,随着电子显微镜、事件相关电位(ERP)和脑磁图(MEG)技术的发明与使用,脑与神经科学对心智的研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上述背景下,人们感到有必要将这些与心智研究的相关学科集中在一起,研究脑与神经系统是如何进行信息加工的。20世纪70年代中期,认知科学在美国正式建立。认知科学建立的三个主要标志是:1977年《认知科学》期刊创刊;1978年斯隆报告(Sloan Report)论述了认知科学的技艺;1979年认知科学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对认知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理解是把认知科学当作心智的计算理论(CTM)。斯隆报告是认知科学狭义定义的典型:“认知科学研究智能实体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原理。”“认知科学的分支学科共享一个共同的研究对象:发现心智的具象和计算能力,以及它们在脑中的结构和功能表象。”①广义的理解是在上述研究领域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相关学科。典型的广义认知科学定义由诺曼(D. Norman)给出:“认知科学是将那些从不同观点研究认知的追求综合起来而创立的新学科。认知科学的关键问题是研究对认知的理解,不论它是真实的还是抽象的,是关于人的还是关于机器的。认知科学的目标是理解智能和认知行为的原则,它希望通过这些研究导致更好地理解人类心智,理解教和学,理解精神能力,理解智能装置的发展,而这些装置能够以一种重要的和积极的方式来增强人类的能力。”②

笔者主张对认知科学采用最简明、最本质的理解。我们可以先定义认知,从而定义认知科学。从脑和神经系统产生心智(mind)的过程叫认知(cognition)。认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就是研究心智和认知原理的科学。认知科学由哲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计算机科学和神经科学6大学科支撑,是迄今最大的学科交叉群体,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数千年来人类知识的重新整合。认知科学的诞生,为众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提供了可能的框架,也预示着一个新的科学综合时代的到来。

本文考察在认知科学的综合框架下,心理学与逻辑学这两个长期分隔的学科如何重新交叉融合并得到创新发展的?心理学与逻辑学统一性的基础是什么?心理学何以能在认知科学背景下逐渐发展成为显学?我们对认知科学能够寄予什么期望?本文试图通过对心理学与逻辑学交叉融合的学理基础、历史演进和内在关系的探讨,回答上述问题;同时分析认知科学的一些新领域并展示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心理学与逻辑学的分离与重新融合

在人类知识体系中,也许没有哪个学科像心理学与逻辑学那样既密切相关,又如此严重隔离。值得玩味的是,这种相关和隔离不仅体现在这两个学科的学理关系之中,而且也体现在这两个学科的历史发展之中。我们只有对这种现象提出合理的解释,才能找到这两个学科交叉融合的根据。

(一)从认识形式看心理学与逻辑学的关系

人类认识从低级到高级的形式依次是: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前三种被称为感性认识形式,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后三种被称为理性认识形式,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哲学认识论研究的对象,分别被统称为认识的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因此,心理学和逻辑学不仅在学理上密切相关,在科学发展史上它们也都曾经孕育和生长于哲学的母体之中。

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图示来说明心理学、逻辑学、哲学以及认知科学这几个研究对象的关系。从这个示意图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重要关系:

首先是心理学、逻辑学、哲学和认知科学的关系。左边的三角形说明:认识是从感觉开始的,感性认知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右边的图表说明各种认识形式之间以及它们与心理学、逻辑学和哲学之间的关系。心理学研究认识的低级形式,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逻辑学研究认识的高级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左边三角形中向上的箭头具有多重含义。首先,它说明人的认识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低级的认识形式有待于发展到高级的认识形式,高级的认识形式包容着低级的认识形式。其次,它说明低级的认识形式与人的身体直接相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生理活动;高级的认识形式与人的精神相关,更多的是一种精神活动。例如,感觉和知觉是一种生理活动,这种低级的认知方式甚至连动物也具有;而凭借语言进行的判断和推理是一种精神活动,这种高级的认知方式只有人类才具备。其三,越是高级的认识形式,其抽象程度超高,越是属于精神活动的范畴,其个体差异性也越小;越是低级的认识形式,其抽象程度越低,越是属于生理活动的范畴,其个体差异性也越大。后面两种意义,已经越出哲学领域,进入了认知科学的领域。箭头表示哲学是认知科学的来源学科之一。

其次是精神与身体的关系、意识与无意识的关系。从脑与神经系统产生心智的过程叫认知。认知科学是研究认知规律的科学。作为认知科学分支学科之一的心智哲学,其最为经典、深刻和持久的问题是精神与身体的关系问题。精神和身体的关系问题与哲学史上持久不衰的心身关系问题密切相关,它来源于心身关系问题,同时又融入现代科学特别是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需要指出的是,认知不同于传统哲学所讲的认识。传统哲学认识论是在主客体对立的框架下建构的,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是对立的。因此,逻辑学与心理学也是对立的,就像弗雷格所主张的那样。在这个框架下,研究精神活动初级形式的心理学理所当然地被排斥在逻辑学之外。认知科学建立以后,这个传统的、哲学思辨的、缺乏实验事实支持的论断被推翻了。莱考夫(George Lakoff)和约翰逊(Mark Johnson)在《体验哲学:涉身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一书开篇的三个论断是:“心智在本质上是涉身的”、“思维大多数是无意识的”、“抽象概念大部分是隐喻的。”③这三个论断被称为认知科学的三大发现。在认知科学的框架下,心身重新被统一起来,人的精神活动和身体活动(主要是脑的活动)重新被统一起来,甚至精神活动中的意识行为和无意识行为也重新被统一起来。认知科学诞生以后,由于研究领域的交叉,发生了众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例如,哲学发生了认知转向,即哲学与认知科学的交叉融合,其结果是心智哲学的诞生。心理学与逻辑学也重新融合起来,其结果是心理逻辑学和逻辑心理学的诞生。

再次是认知、语言与认识的关系。认知与认识的主要区别在于,传统哲学认识论是在主客体对立的框架下讨论认识主体与客体(世界)的关系。这种认识论不需要也不可能用科学实验的方法来加以验证,而仅仅是一种哲学的思辨。逻辑实证主义试图改变这种认识方法,它通过人工构造的语言和逻辑系统,分析传统哲学的概念、命题和论证,试图解决传统哲学的问题,而将它不能解决的问题斥之为形而上学问题。这种方法导致分析哲学的诞生,并引领西方哲学风骚数十年,形成席卷西方学术的形式化风潮。哥德尔1931年证明不完全性定理和维特根斯坦后期建立语言游戏论以来,哲学家们认识到人工语言和形式系统的局限,重新返回自然语言,语言哲学由此诞生。语言哲学是不同于传统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又一次哲学变革,它改变了哲学的话语体系和叙述方法。语言哲学认为,认识主体无法直接达到客观世界,除非通过使用语言。语言哲学按照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的三分框架来研究语言和哲学。在这种研究框架下,哲学家看到的并不是客观世界,而是经过语言描述的客观世界;哲学家也不可能直接去改变世界,而只能通过语言建构社会现实来改变世界。④以后期维特根斯坦为标志,语言哲学又在西方哲学中引领风骚数十年。

20世纪70年代中期随着认知科学建立而诞生的心智哲学,不再将语言活动看作哲学的对象,而把语言活动看作心智活动的反映,心智活动才是哲学的对象。心智哲学吸收认知科学特别是认知神经科学的积极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人的认知过程就是人脑加工信息的过程;感觉是信息的获取;知觉和认识是赋予意义的信息解释;学习和记忆是信息的存储和修正;思维和意识是信息的使用和反刍;决策是对外界的未来状态和行为结果的预测;运动控制是行为的引导;语言则是交际的工具,这种交际包括人际沟通、人机交互以及人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等等。心智哲学是从传统哲学、分析哲学、语言哲学发展而来的,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关于心智的三个经典的哲学问题是: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包括心身关系问题、二元论的问题);心智和知识的结构问题(包括唯理论和经验论以及两者的关系问题);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知觉问题(包括自我与他心的问题)。传统哲学和语言哲学中这些经典的问题虽然包含着心智哲学的种子,但它们毕竟不是心智哲学。心智哲学的问题是从传统哲学和语言哲学发展而来的,但它又区别于以往的任何一种哲学理论,有它自己特殊的研究对象。心智哲学不仅关注和研究与心智和语言相关的认知现象(它们被称为高阶认知),也关注和研究与身体和无意识相关的认知现象(它们被称为低阶认知)。这样,在心智哲学中,逻辑学和心理学不仅可能而且已经重新融合起来了。

(二)从认识史看心理学与逻辑学的分离和融合

认知科学诞生以前,心理学与逻辑学的共同基础是哲学。很多著名哲学家一身而二任,同时也是具有重要影响的心理学家。在赫根汉(B. R. Hergenhahn)的《心理学史导论》中所阐述的从古希腊到近代的泰勒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奥卡姆的威廉、培根、洛克、休谟、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都是哲学家兼心理学家。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对话录》、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奥古斯丁的《忏悔录》等著作都被当作西方心理学史上的重要文献。该书第一章列出的“心理学中的永恒问题”可以说也是“哲学的永恒主题”。其中,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逻辑学家、科学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特别是认识论,系统地论述了灵魂、因果论与目的论、感觉、常识、被动理性与主动理性、记忆与回忆、想象与梦、动机与幸福、情绪与选择性知觉等心理学问题。他的《论灵魂》一书,被认为是心理学的开山之作。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灵魂学说也就是心理学中,将灵魂分为植物的灵魂、动物的灵魂和理性的灵魂三种从低到高的层级,理性的灵魂是人类所特有的。他还把理性分为被动理性和主动理性两种形式,被动理性具有综合经验的作用,它使日常生活有效进行,但它不能使人理解本质或第一原理。从一个人的大量经验中抽象出来的第一原理,只能通过主动理性才能获得,它被认为是思想的最高形式。灵魂的主动理性为人类设定了最高目的,这就是隐德来希(entelechy)。隐德来希使事物朝着预定的方向运动或发展,直到完全实现它的潜能。在这里,我们看出,作为一位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为他的灵魂学说即心理学设置了最终原因或最高目的,它相当于逻辑学的公理——“不动的推动者”。但这个不动的推动者并不是神,而是逻辑必然性。这样,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哲学、逻辑学和心理学就完美地统一起来了。

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在心理学上,他认同冯特关于实验心理学有其局限性的观点,认为过分强调实验会分散研究者对重要问题的注意力。但他不同意冯特的心理元素论,认为对心理元素的研究仅仅是一种静态的心理学。布伦塔诺主张心理学研究应该强调心理过程而不是心理内容。关于心理,重要的不是它里面有什么而是它做了什么。布伦塔诺的这种理论被称为意动心理学(act psychology),其核心概念是“意向性”(intentionality)。意向性概念指心理意动总是指向某物,即心理意动包含物理世界的某物或某种心理意象即观念。在这种框架下,我们就区分了看见红色和被看见的红色这两个不同的内容,前者是一种心理意动,而后者是这个心理意动指向的外界事物。由此可见,意动心理学重在理解心理机制而不是它的元素,它是处理心理过程和物理事件之间关系的心理学。

布伦塔诺著述不多,但不论在心理学上还是在哲学上他对后世的影响都非常大。像所有伟大的布道者一样,布伦塔诺相信口头交流才是最重要的。他在心理学和哲学上的重要影响都是通过他的学生或受过他的影响的人来实现的。他的这些得意门生包括音乐心理学的奠基人斯顿夫(C. Stumpf)、现象学大师胡塞尔、精神分析学派的领袖弗洛伊德、波兰逻辑学派的创始人塔斯基等等。史密斯说:“一群布伦塔诺的学生……可以说……几乎囊括了欧洲大陆20世纪所有最重要的哲学运动。”⑤布伦塔诺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在他的学说中,心理学、数学、逻辑学、哲学协调一致,归于一体。这就使得我们在追溯心理学、哲学与逻辑学的统一直至认知科学起源时,布伦塔诺都具有重要地位。

美国早期的心理学似乎重演了这段历史。萨哈金(W. S. Sahakian)将美国早期心理学分为四个阶段:道德哲学和心灵哲学阶段(1640-1776),这个时期的心理学与伦理学、哲学和神学结合在一起。洛克的《人类理智论》(1690)成为心理学的标准读物。罗巴克(A. A. Roback)在《美国心理学史》对这一时期的美国心理学评价道:“心理学为逻辑而存在,逻辑为上帝而存在。”⑥理智哲学阶段(1776-1886),这个时期主要受英格兰常识哲学的影响,这种常识哲学具有神学的意义,但上帝的存在和性质并不需要得到逻辑的证明。这个时期的心理学教科书开始涉及知觉、记忆、联想、注意、语言、思维之类的主题,心理学逐步脱离哲学和神学,成为独立的学科。美国的文艺复兴阶段(1886-1896),这个时期心理学从宗教和哲学中完全独立出来,成为一门经验科学,主要标志有杜威的《心理学》(1886)、詹姆士的《心理学原理》(1890)相继出版;《美国心理学杂志》(1887)创刊;铁钦纳在康奈尔大学开始其有巨大影响的构造主义课程(1892)。

近代以来,更多的心理学家致力于使心理学成为科学。例如,费希纳指出物理刺激以几何级数增加时,感觉强度以算术级数增加。他提倡用极限法、恒定刺激法、调整法来探索心身关系,开创了心理物理学的研究。冯特和詹姆士几乎同时建立了心理学实验室,冯特的实验室用于研究,詹姆士的实验室用于教学演示,这标志着哲学心理学向科学心理学的过渡。此外,众多科学取向的心理学家都为心理学的科学化作出了努力。但是,心理学究竟是不是科学,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维特根斯坦不仅研究心理学,还将心理分析应用到他所建立的语言游戏论中。二战以后,维特根斯坦曾有几年时间自愿到奥地利农村担任小学教师。在这几年中,维特根斯坦集中研究了语言学习、原始语言以及私人语言等问题。他曾经问自己:“我是在研究儿童心理学吗?”巴特利认为,导致晚期维特根斯坦哲学转变的两个主要的原因:一个是特拉腾巴赫儿童心理学实验,另一个是他意识到某人所作出的一个手势是不能分析的。维特根斯坦使用“语言游戏”来表示其后期理论。在《哲学研究》的前6节中,维特根斯坦一一考察了在命名、原始语言、儿童语言学习、语言使用和交流中所出现的语词,在随后的第7节他总结说,儿童学习他们的母语的各种游戏称之为语言游戏,有时也将原始语言称为语言游戏,给石料命名或者跟着某人重复词的过程也可以叫作语言游戏。而最有普遍性的语言游戏则是指语言行为。这样,维特根斯坦就从早期的逻辑图像论进入到他后期的语言游戏论。语言不再被当作世界的图画,而是心智(mind)的规则。

20世纪30年代后期,维特根斯坦开始写作《哲学研究》,该书的第一部分完成于1945年,第二部分完成于1949年。在此期间,维特根斯坦对心理学哲学作了大量认真系统的研究,写下了大量的手稿。后来根据这些手稿编辑成《心理学哲学评论》(1946-1947)和《关于心理学哲学的最后著作》(1948-1949)。这两本书的部分内容被包括在《哲学研究》中。特别是第二本著作,它有一个副标题是“关于《哲学研究》第二部分的预备性研究”。本书有很多节都是与《哲学研究》第二部分和《心理哲学评论》互相参照的。在本书中,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的意义与使用者的心理状态相关,而这种心理状态是语境的一部分。例如,当我在一个特殊的语境中说出“我害怕”这个语句时,它到底是由于害怕而产生的心理行为,还是仅仅在描述一种心理状态呢?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两种理解是非常不同的。维特根斯坦对自然语言的这种分析,直接导致其后的奥斯汀(J. L. Austin)等人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建立和语用学的发展。维特根斯坦所观察到的视觉两可图,如著名的鸭兔图和两可立方体,至今仍然是心理学和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的对象。

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转变不仅是语言基础的转变——从理想语言转到自然语言,也是分析方法的转变——从单纯的语言分析转到语言分析与心理分析的结合。我们甚至可以说,维特根斯坦是从心理分析进入语言游戏论的,即语言游戏论等于自然语言分析加心理行为分析。

巴特利认为,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与著名儿童心理学家、维也纳大学哲学教授卡尔·彪勒(Karl Bühler,1879-1963)的主要思想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都反对心理学原子主义和逻辑原子主义,并以构造主义或完型主义取代原子主义;主张彻底的语言约定论和“无形象思维”⑦的观念,⑧反对本质主义学说。可见,在维特根斯坦身上,心理学、逻辑学、哲学同样得到了完美的统一。

从以上分析看出,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与逻辑学、心理学与科学的关系始终处于分离与融合交替的状态。而相关学科是否接受心理学,或心理学是否被相关学科接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者的个人偏好。可以说,在认知科学建立以前,不仅上述学科的交叉不存在合理的框架,相关领域的交叉研究也没有科学合理性的根据。

(三)心理学与逻辑学交叉融合的认知科学基础

认知科学诞生以后,心理学与哲学、心理学与逻辑学、心理学与其他相关科学才算找到了统一的基础和根据。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种关系。

1.哲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计算机科学和神经科学在认知科学框架下的统一

认知科学的学科关系如图2所示。它清楚地说明,哲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计算机科学和神经科学在认知科学的框架下不可避免发生了关联和交叉。首先,这六大学科与认知科学交叉,生长出心智哲学、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语言与认知)、认知人类学(文化、进化与认知)、人工智能和认知神经科学六大分支学科;其次,这六大学科之间互相交叉,又生长出①控制论、②神经语言学、③神经心理学、④认知过程仿真、⑤计算语言学、⑥心理语言学、⑦心理学哲学、⑧语言哲学、⑨人类学语言学、⑩认知人类学;(11)脑进化等众多的交叉学科。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出,在认识科学框架下,心理学也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学科发生了交叉和关联。例如,心理学与哲学的交叉形成心理哲学;与语言学的交叉形成心理语言学或语言心理学;与人类学交叉形成认知人类学;与计算机科学交叉形成认知过程仿真;与神经科学交叉形成神经心理学等等。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如果我们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考察它在认知科学背景下的发展,我们还将看到更多有意思的深刻变化。

2.逻辑学在认知科学的框架下形成的新研究领域和学科群

如果把图2的认知科学六角形放到现代逻辑的背景中,我们看到的是现代逻辑与认知科学交叉所得到的新的研究领域和学科群体,我把它叫作“认知逻辑”(cognitive logic)。所谓认知逻辑,就是用认知科学的框架对现代逻辑各学科“重新洗牌”,即现代逻辑背景加认知科学框架等于认知逻辑。

建立认知逻辑的动机是使当代逻辑的发展适应认知科学的需要。认知逻辑包括哲学逻辑、心理逻辑、语言逻辑、文化与进化的逻辑、人工智能的逻辑和神经网络逻辑。这些学科,有的已经存在,如哲学逻辑、语言逻辑、人工智能的逻辑,其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与认知科学的萌芽同步;有的正在发展,如心理逻辑、神经网络逻辑,其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与认知科学的建立同步;有的虽然尚未开展,但预计将来可以得到发展,如文化与进化的逻辑等等。

认知科学的建立,开启了学科大交叉、大融合的时代,我们可以称这个时代为“综合的时代”,以区别于上世纪“分析的时代”;认知逻辑的建立,则开启了当代逻辑学发展的新时代,逻辑学告别20世纪上半叶局限于数学基础研究和数学推理的狭隘路子,走上了作为多学科共同工具的广阔的发展道路。其中,心理逻辑的建立,结束了弗雷格所主张的将逻辑学与心理学分离的局面。

3.心理学和逻辑学的交融是值得注意的新兴研究领域

现在我们看到,在认知科学发展的背景下,心理学与逻辑学这两个彼此分隔的学科终于结合起来了。

但这一次,心理学不再需要为自己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辩护。因为,认知科学的发展已经为它作了这种辩护。在认知科学的框架下,人类认知既有与语言相关的理性思维和逻辑推理的部分(高阶认知),也有与身体相关的感性认知和无意识的部分(低阶认知)。前者属于逻辑学的范畴,后者属于心理学的范畴。这样,逻辑学与心理学就自然而且必然地统一起来了。著名心智哲学家、认知科学第二代领袖人物莱考夫的三大发现:心智的涉身性、思维的无意识性和抽象概念的隐喻性将认识的这两端重新结合在一起。

心理学与逻辑学的交叉和融合产生了逻辑心理学和心理逻辑这样一些重要的新兴领域,它们的发展与认知科学同步。在短短30年间,心理学与逻辑学的交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新进展。不论是从两者合合分分的历史看,还是从两者若即若离的关系看,我们都可以期待两者结合可能产生的新成就。

二、心理学与逻辑学交叉融合的两种形式

在认知科学发展的背景下,心理学与逻辑学的交叉融合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那么,这种统一和交融又是如何进行的呢?从目前的发展看,可能的交叉融合形式有两种即逻辑心理学(logical psychology)和心理逻辑学(mental logic)。

(一)逻辑心理学

逻辑心理学以逻辑要素为自变量,心理要素为因变量。或者说,逻辑心理学把逻辑思维映射到人的心理活动当中去。因此,逻辑心理学把人的心理活动看作是某种形式的逻辑推理的反映,它认为人的心理行为受逻辑思维或逻辑推理的影响。

逻辑心理学具有以下特征:其一,逻辑心理学是心理学,是逻辑因素的心理函数。其二,逻辑心理学以逻辑要素为自变量,心理要素为因变量。其三,逻辑心理学认为,人的心理行为受其逻辑思维或逻辑推理的影响。

从大脑或神经系统产生心智的过程即认知。与脑和神经及身体相关的认知形式称为低阶认知(lower order cognition),与语言相关的认知形式称为高阶认知(high order cognition)。低阶认知研究与身体相关的认知形式,包括感觉、注意和意识、知觉、表象、物体识别、记忆等等;高阶认知研究与语言相关的认知形式,包括语词(概念)与分类、命题(语句)和知识、推理与决策、问题解决、创造性思维等等。由于语言具有民族性和社会性,高阶认知还被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政治、法律、教育、国防等一切与语言的使用有关的领域。

除感觉之外,认知心理学基本覆盖了低阶认知和高阶认知的全部内容。另外,认知心理学并不特别研究人的心理与行为之间的关系,除非这种行为是与认知相关的。这样,认知心理学就与其他心理学分支相互区分开来。

逻辑心理学研究概念、判断、推理这些逻辑元素如何影响心理学的效果。概念或语词的元素包括主词、谓词、关系词、模态词、量词等等;判断或命题的元素包括直言判断、关系判断、假言判断、选言判断、联言判断等等;推理元素包括直接推理、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联言推理、谓词逻辑(量词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等。逻辑心理学将这些逻辑元素作为自变量,研究它们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引起的反应和规律。

逻辑心理学是一个鼓舞人心的领域,但目前仅有少量以“逻辑心理学”为题的论文,没有专门的研究著作。我们期望在这个领域有更多的成果问世。

(二)心理逻辑(学)

心理逻辑(学)是逻辑学,以下简称心理逻辑。心理逻辑以心理要素为自变量,逻辑要素为因变量。换句话说,心理逻辑把人的心理活动看作是一种逻辑思维,或者说,把人的心理活动映射到逻辑推理当中去。因此,它认为逻辑思维或逻辑推理受心理因素的影响。

心理逻辑有以下特征:其一,心理逻辑以心理要素为自变量,以逻辑要素为因变量。其二,心理逻辑是逻辑学。心理逻辑是心理因素的逻辑函数。其三,逻辑思维或逻辑推理受心理因素的影响。

沃森(P. C. Wason)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经典的选择任务实验,可以充分说明心理逻辑的这种特征。实验任务是这样设计的:有一副纸牌,其中每张都是一面印着大写英文字母,另一面印着阿拉伯数字。被试要求在呈现的四张纸牌中翻开尽量少的几张,以检验(证实或推翻)下面的规则:

R1 如果纸牌的一面是辅音字母,则它的另一面是奇数。

这样就可以用很多组纸牌来作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测试,如S3A2,EK69,AB47等等。例如,在S3A2这一组中,如果翻开S,表明被试懂得使用肯定前件式;如果翻开2,表明被试懂得使用否定后件式——这两种都是正确的推理形式。如果翻开3,表明被试使用了肯定后件式;如果翻开A,表明被试使用了否定前件式——这两种是错误的推理形式。下面是马库斯和里普斯(Marcus and Rips,1979)实验的统计结果:

有将近100%的被试懂得使用肯定前件式的有效式进行推理。但只有约50%的被试使用否定后件的有效形式,这表明很多人感到否定后件式要困难得多。尽管在逻辑学中将肯定前件式(Modus Ponens,MP)和否定后件式(Modus Tollens,MT)看作是同样正确和等价的推理形式,但大多数人并不这样认为。在这个实验中,有超过一半的人使用了肯定后件和否定前件的错误推理形式,前者占33%,后者占21%。其原因何在?

这是因为在规则R1中,“辅音字母”和“奇数”得到了表征,而“非辅音字母”和“非奇数”却没有得到表征。所以,在有效的推理模式中,选择翻开辅音字母的比选择翻开偶数的要多;而在无效的推理模式中,选择翻开奇数的又比选择翻开元音字母的要多。这就表明,人们在进行推理时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逻辑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逻辑不是心理无关的而是心理相关的。

有趣的是,如果我们将推理规则和推理任务稍稍改变,推理的成绩也会受到影响。请看下面的规则:

R2 如果一个人在公开场合喝酒,他一定超过法定年龄(18岁)。

现在要求被试设想自己是一名警察,他走进一家酒馆要检查是否有未成年人在违法饮酒。推理任务设计为要求被试在四张纸牌中翻开一张或几张以完成他的工作。这四张牌分别是:(1)喝酒;(2)喝可乐;(3)16岁;(4)22岁。

这个选择任务与前面的选择任务在推理的逻辑形式上是完全一样的。但前者较为抽象(称为抽象的沃森选择任务),而后者较为具体(称为具体的沃森选择任务)。实验结果,使用肯定前件式(MP)的成绩在两种选择任务中没有改变,而在具体的选择任务中,使用否定后件式(MT)的成绩却大大提高。即使在抽象选择任务中不能完成MT的被试中,在具体的选择任务中仍有高达72%的人给出了正确答案(Griggs and Cox,1982)!⑩这个实验说明,推理所涉及的情景和人们的经验同样影响推理的结果!

1966年以后,沃森选择任务实验被人们以种种不同的方式重复进行,其结果都是,人们的推理受到心理因素、推理情景和特殊经验的影响。研究心理因素如何影响逻辑推理逐渐成为一个新的逻辑领域,这就是心理逻辑。在笔者给出的认知逻辑研究框架中,心理逻辑是认知逻辑的一个分支,它们在认知科学研究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三、问题讨论和简要结论

最后,本文讨论几个重要问题,并给出我们的回答。

(一)心理学何以能够在认知科学背景下发展成为显学?

心理学发展的历史表明,心理学在很长的时间内曾经寄生于哲学,近代以来又试图寄生于科学。但在认知科学建立以后的短短30年间,心理学从一个艰难争取自己生存地位的边缘学科逐渐变为与认知科学紧密相关的“显学”,其中的缘由要由认知科学和心理学的共同本质来说明。

从本质上说,认知科学与20世纪甚至更早期的科学和哲学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认知科学建立之前的科学理论,包括逻辑学、数学、物理学等都以寻求普遍原则为己任,哲学则寻求更具普遍性的“第一原理”。

但是,具有普遍性的科学和哲学却回答不了这样简单的问题:如果科学和哲学(逻辑)的原则是普遍的,并且我们都是按照科学和哲学(逻辑)的原则来思维,例如,我们都是按照相同的逻辑模式和数学公式来进行思维和运算,那么,为何我们面对同一现象却会得出不同结论,面对同一问题却会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呢?

认知科学就是试图要解决这一个体差异性问题。所谓认知,就是大脑和神经系统产生心智(mind)(11)的过程。因此,不仅人具有心智,动物也具有某种心智。但人的心智与动物心智又有极大的不同。动物的认知是一种基于本能的简单信号系统的刺激—反应模式;人类的认知是一种由意向主导、基于语言系统加工的复杂的认知模式,一种包括语言、心理、生理、情感、社会、逻辑和哲学等诸要素交互关系的机制。由于人也是动物,所以人的认知模式中也有动物和进化的机制。认知科学建立以后,在与其相关的各个方向产生了心智哲学、认知心理学、语言与认知、认知人类学、认知计算机科学即人工智能和认知神经科学,它们分别对各种相关的认知模型进行研究。

既然心智是大脑的功能,那么心智就是涉身的,因为脑是身体的一部分。由于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进化路线,它们的脑和神经系统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不同的动物之间以及动物与人之间的心智就具有不同的特征。动物中的同一物种,譬如人,其不同的种族之间在认知模式上也存在重要的区别。例如,东方人的认知模式与西方人的认知模式具有不同特征;同是中国人,南方人与北方人的认知模式也是有差异的。甚至同卵双胞胎,这种在遗传学上最为相似的个体之间,其认知模式也存在差别。最近的研究表明,西方人容易接受以反事实条件为前提的演绎推理(占96%),而中国人却难于接受这种推理(仅占6%)。

心理学具有与认知科学类似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目标。在学科性质方面,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的相似之处有两点,一是它的涉身性,二是它的经验性。心理学的涉身性又可以从两个方面看。首先,心理学的对象也是心智,而心智的涉身性已如前所述。其次,从图1给出的心理学、逻辑学、哲学以及认知科学关系看,与逻辑学相比,心理学属于认识的低级阶段,它与身体的联系当然也就更加紧密。在学科目标方面,心理学也要解决认识和认知的个体差异性问题。过去人们认为,心理学以变化万端、各不相同的人的心理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它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规律,也不可能是客观的。因此,心理学不可能成为科学,正如艺术不可能成为科学一样。自从认知科学创立以来,那种认为科学仅仅是寻求普遍规律的看法改变了。人们认识到,科学不仅要探索人类认识的普遍原理,也要探索人类认识的个体差异。心理学探寻个体差异性的学科特征,使它从一开始就被认知科学接纳。心理学成为认知科学的一部分,当然也就成为科学的一部分。

认知科学的发展史也证实了这一点。1956年前后,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理论、米勒的认知心理学、纽厄尔和西蒙的人工智能理论相继创立。这些学科的创立被看作是认知科学诞生的前兆,并最终导致认知科学在1975年正式建立。

心理学与认知科学所具有的逻辑(学理)和历史的一致性,使得它们在半个多世纪以来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心理学逐渐成为显学;同时,认知心理学也逐渐发展成为当代心理学的主流。

(二)逻辑学和其他普遍科学如何从认知科学中吸取营养?

认知科学的诞生,向寻求普遍真理的逻辑学和哲学等学科提出了挑战,甚至对以演绎和理性为基础的整个西方思想提出了挑战。这里仅以逻辑学为例,分析以普遍知识为原则的学科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挑战。

逻辑学的推理模式如三段论、假言推理、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曾经被认为是普遍原则。似乎这些原则不仅适合于古希腊人,也同样适用于现代欧美人,甚至也同样适用于现代中国人。面对这样与时间和空间无关的“永恒的宇宙真理”,人们似乎并没有想过,同样作为逻辑三大发源地的中国和印度在近代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古希腊和近代西方的逻辑学,但这两个民族同样能够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那么,为何三大逻辑中唯有源于古希腊的西方逻辑具有普遍性或“优先权”?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近代科学的兴起。近代科学以西方的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为依据。以尊崇普遍原则为特征的理论科学与以演绎为特征的西方经典逻辑十分吻合;以经验事实为基础的实验科学,其方法是归纳逻辑。而以经验和类比为特征的中国逻辑在现代科学中并没有得到相应地位。

认知科学建立以后,上述逻辑观和方法论受到了质疑。莱考夫认为,认知科学已经摧毁了长期以来关于人的推理和预测能力的假定。莱考夫和约翰逊在《涉身哲学:被体验的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一书中提出的三个重要命题被认为是认知科学的三大发现,即“心智是体验的”、“思维是无意识的”和“抽象概念是隐喻的”。而认知科学的发现提示了对“人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的全新的和详尽的理解。根据莱考夫和约翰逊的看法,无论是灵与肉完全分离的笛卡尔哲学意义上的人,还是按照普遍理性的律令而具备道德行为的康德哲学意义上的人,无论仅依靠内省而具备完全了解自身心智的现象主义意义上的人,还是功利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人、乔姆斯基语言学意义上的人、后结构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人、计算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人以及分析哲学意义上的人,实际上都不存在。(12)认知科学的发现在中国逻辑而不是西方逻辑那里得到更好的说明。例如,隐喻的逻辑方法是类比,而中国古代和现代逻辑中都包含着丰富的类比推理的素材。认知科学的诞生,揭开了中国逻辑的新纪元。

在认知逻辑的学科框架下,逻辑学可以从认知科学那里吸收哪些有益的营养呢?

哲学逻辑。它包括经典逻辑的扩充与变异,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与传统哲学问题有关的逻辑系统。哲学逻辑的发展为我们提供的思想和借鉴是:放弃逻辑学作为“思维立法者”的立场。推理的逻辑模式(句法形式或语义模型)只是逻辑学家规定出来的理想模式,并不是实际发生的推理模式。逻辑是工具,而工具是人为的,并且工具不能只有一种。每一种逻辑理论都只是它适用领域内的相对真理体系,没有“绝对的逻辑真理参照系”。试图以某一种逻辑理论作为绝对的逻辑标准,或者试图用一种逻辑取代其他逻辑,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语言逻辑。它是逻辑回归于自然语言以后产生的结果,吸收了数学逻辑、模态逻辑、多值逻辑等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为我们提供的指导是:关注逻辑与语言的联系,特别是与自然语言的联系;关注逻辑在日常语言和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逻辑模式不是与人无关的抽象模型或教条,它是活生生的,是供人使用的,是为人服务的。因此,逻辑学要关心人。逻辑学不仅要关注语言符号的系统结构(句法学),也要关注语言符号的指称和意义(语义学),更要关注语言的使用者和使用环境对语言的意义的影响(语用学)。

心理逻辑。它是逻辑学与心理学交叉产生的新兴学科。心理逻辑给我们的启示是:人的心理状态影响逻辑思维(心理逻辑),同时,逻辑思维也影响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逻辑心理学)。心理逻辑在心理学和逻辑学之间架设了桥梁,这就突破了自弗雷格以来在心理学和逻辑学之间人为设置的障碍。心理学和认知科学是涉身的,认知逻辑也是涉身的,从而逻辑也是涉身的。心理逻辑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莱考夫的著名论断:“心智与生俱来是被体验的;思维通常是无意识的;抽象概念大多数是隐喻的。”

文化与进化逻辑。它是逻辑学与文化人类学交叉产生的新兴学科,它研究人类文化和进化的逻辑特征以及不同文化背景对逻辑思维的影响。文化与进化的逻辑为我们提供的思想方法是:逻辑具有民族和文化的差异。例如,东西方逻辑就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西方逻辑崇尚理性和演绎的原则,东方逻辑重视经验、归纳和类比方法。但反映不同文化背景和具有民族差异性的不同的逻辑体系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和彼此兼容的,它们服从人类共同的认知原则。重视经验和个体差异性的认知科学的发展为中国逻辑带来机遇,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国古代和近现代逻辑的研究。

人工智能逻辑。它是机器智能的逻辑理论,它的历史与认知科学一样久远。人工智能的逻辑是当代逻辑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它告诉我们,人并不能从自己创造的世界中获得自由,哥德尔已经指明了这一点。尽管哥德尔指出在充分大的形式系统中一致性和完全性不可兼得,但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因为我们拥有有穷或无穷多的一致而完全的子系统。这就是局部形式化的人工智能策略。在人工智能领域,悲观的论点似乎总占上风。彭罗斯(R. Penrose)断言,机器智能永远不能超越人类智能。塞尔的论断更令人悲伤,因为在他看来,目前的数字机器只是模仿人类智能而并不具有任何智能。好在他认为未来的非数字计算机也许可能有真正的人类智能,这就为人工智能逻辑留下了发展空间。量子计算机和生物计算机的逻辑理论成为当前人工智能逻辑的前沿领域和突破口。尽管这个历史悠久的领域存在太多的禁忌,但我们仍在前进。

神经系统逻辑。它是逻辑学与神经科学的结合,正如人工智能的逻辑是逻辑学与计算机科学的结合一样。人类在人工智能领域遭受的困难使他转向人的大脑和神经系统学习。这个新兴学科让我们思考的是:在40亿年漫长的生命进化中形成的人的大脑仍然是最复杂和最先进的认知系统。自文字发明以来,人类灵魂上下求索,现在它回到它的栖息地。21世纪最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智能发明之一是神经网络计算机,而它的理论基础是神经系统的逻辑。人类认知从探索外部世界开始,最终返回人自身,表明人类需要更多更好地认识自身。人类发明的最复杂和最先进的符号系统(软件)与在进化中形成的最复杂和最先进的认知系统大脑(硬件)的结合将会给人类的未来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将拭目以待。

(三)我们对认知科学寄予的希望

作为21世纪最大的新兴交叉学科的认知科学,其使命有两个:一是揭开人类心智的奥秘,这是它作为一门科学的使命;二是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这是它作为一门学科的使命。这两个方面都与本文所讨论的心理学与逻辑学的交叉融合相关。

人类认知组计划(Human Cognome Project,HCP)和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 Project,HGP)一起,被称为改变人类生存方式和提高人类生存能力的两大科学计划。科学研究证明,由基因遗传学所揭示的物种之间的差异是很小的,而人类各种族之间的差异就更小。具体到一些个体,例如同卵双胞胎,他们的基因表达甚至是完全一样的,但他们之间仍然有很大的个体差异性。可见基因遗传不是决定物种差异和个体差异的唯一因素,甚至也不是主要因素。个体认知和行为的差异性应该由其他科学理论即认知科学理论来说明。

2000年,人类刚刚跨入新世纪的门槛,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和美国商务部(DOC)共同资助60多名科学家开展一个研究计划,目的是要弄清楚在新世纪哪些学科是带头学科。研究结果是一份长达480多页的研究报告,题目是《聚合四大科技力量,促进人类生存发展: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认知科学》。(13)研究报告说:“在下个世纪,或者在大约五代人的时期之内,一些突破会出现在纳米技术(消弭了自然的和人造的分子系统之间的界限)、信息科学(导向更加自主的、智能的机器)、生物科学和生命科学(通过基因学和蛋白质学来延长人类生命)、认知和神经科学(创造出人工神经网络并破译人类认知)和社会科学(理解文化信息,驾驭集体智商)领域,这些突破被用于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并可能会再一次改变我们的物种,其深远的意义可以媲美数十万代人以前人类首次学会口头语言知识。NBICS(纳米—生物—信息—认知—社会)的技术综合可能成为人类伟大变革的推进器。”(14)

研究报告对人类认知组计划(HCP)给予特别优先的地位:“最高优先权被给予‘人类认知组计划’,即通过多学科的努力,去理解人类心智的结构、功能,并增进人类的心智。”(15)在这个雄心勃勃的研究计划下面,原来很多看似互不相关的领域在认知科学的框架下发生了关联。由于基因细胞生物学、人体生理学和心理学是人类全部知识—技能层面的基础,所以它们与人类的其他知识技能不可避免地都要发生关联。

从图4很容易看出,心理学和逻辑学共同处于心理、认知和学习这个层面上,它们以基因细胞生物学和人体生理学为基础,并且又成为更高层次的研究如社会组织、群体行为、社会规则、文化、价值、宗教、本地和全球环境研究的基础。过去一个世纪,我们把一些相关性本来很强的学科如逻辑学与心理学截然分开,是因为我们对不同层次的研究缺乏全面的认识和整合能力,更缺少能够将不同层次的研究交叉融合在一起的具有科学根据的研究框架。认知科学的诞生表明人类认识已经发展到这一步,它需要而且能够将人类已有的全部知识整合在一起。

20世纪是分析的时代,那时人们更加重视的是对各个不同的领域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21世纪将成为综合的时代,人们将进行交叉学科的研究和知识的整合。认知科学的诞生,为我们进行跨学科和交叉领域的综合研究提供了可能。

认知科学不仅是心理学与逻辑学统一性的科学基础,也是心理学与逻辑学协调发展的希望。但我们对认知科学寄予的希望还更多。首先,我们希望认知科学能够解决很多学科之间的对立和分裂,尽管它们之间有太多的理由需要统一,但在认知科学建立以前,在分析的时代,统一和综合只能是一种梦想。其次,我们希望认知科学能够重新开启问题引领科学研究、科学研究引领学科建设的时代。最后,我们希望在认知科学的时代不仅能够诞生出富有生命力的科学理论,还能够诞生出像古代亚里士多德、近代达·芬奇式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近代以来,条分缕析、分门别类的研究造就了很多领域的专家,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更具人类文化价值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认知科学的发展使我们可以期望,一个知识综合创新、人才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将会到来。

【注释】

①E. Walker, "Cognitive Science, 1978: Report of the State of the Art Committee to the Advisors of the Alfred P. Sloan Foundation," Unpublished, http://www.cbi.umn.edu/hostedpublications/pdf/CognitiveScience1978_OCR. pdf, p. 75.

②D. Norman, "What is Cognitive Science?" in D. Norman, ed., Perspectives on Cognitive Science, Norwood, NJ: Ablex, 1981, p. 1.

③George Lakoff and Mark Johnson, Philosophy in the Flesh: 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9, p. 3.

④Cf. John R. Searle, "Social Ontology," Logic, Methodolog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 Proceedings of the Thirteen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London: King's College Publications, 2008.

⑤B·R·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上册),郭本禹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1页。

⑥B·R·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上册),第494页。

⑦关于“无形象思维”,参见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80—181页。

⑧W·W·巴特利:《维特根斯坦传》,杜丽燕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第116页。

⑨Z. Pylyshyn, "Information Science: Its Roots and Relations as View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gnitive Science," in F. Machlup and U. Mansfield, eds., The Study of Information: Interdisciplinary Messages, New York: Wiley, 1983, p. 76.

⑩R. A. Griggs and J. R. Cox, "The Elusive Thematic-materials Effect in Wason's Selection Task,"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 vol. 73, 1982, pp. 407-420.

(11)Mind一词,国内很多学者译为“心灵”,我认为不妥。心灵假设了实体的存在,但心智并不是实体,它只是脑与神经系统的功能。另外,“心灵哲学”容易与古代和近代的各种心灵哲学相混淆,但以神经科学发展为基础的“心智哲学”(philosophy of mind)是认知科学建立以后才出现的,它与过去的心灵哲学无关。

(12)参见G. Lakoff and M. Johnson, Philosophy in the Flesh: 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 pp. 5-7.

(13)Mihail C. Roco and William Sims Bainbridge, eds., Converging Technologies for Improving Human Performance: Nanotechnology, Biotechnolog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ognitive Science, Dordrecht/Boston/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2.

(14)J. Spohrer, "NBICS(Nano-Bio-Info-Cogno-Socio)Convergence to Improve Human Performanc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in Roco and Bainbridge, eds., Converging Technologies for Improving Human Performance, p. 102.

(15)M. C. Roco and W. S. Bainbridge, "Executive Summary," in Roco and Bainbridge, eds., Converging Technologies for Improving Human Performance, p. Ⅺ.

(16)Gerold Yonas and Jessica Glicken Turnley, "Socio-Tech: The Predictive Science of Societal Behavior," in Roco and Bainbridge, eds., Converging Technologies for Improving Human Performance, p.159.

逻辑才是哲学的本质(转载)

 在逻辑原子主义的代表作《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书中,罗素提出了“逻辑是哲学的本质”的新主张,标志着逻辑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的问世。在罗素看来,黑格尔哲学不过是“逻辑之应用于现实世界”而已,必须朝着分析哲学的方向来变革逻辑。罗素的逻辑主义方案为20世纪以来分析哲学的转型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典范,对逻辑经验主义元哲学的构建影响深远。

确切地说,逻辑实证主义并不是一个哲学流派,而是一种哲学思潮或哲学运动。以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强调知识的经验性,认为哲学并不是一套精致的知识系统,而是一种经由逻辑分析来检视和判断命题系统有无价值和真伪的活动。“哲学就是对包含着描述的命题的分析。”罗素严格区分表达式的“逻辑形式”与“语法形式”,认为形而上学的诸多病症应归咎于从“语法形式”到“逻辑形式”的不合法推论。他一再强调,要清理哲学,必须先从思考逻辑开始。

传统哲学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而实证主义否定了这一问题,强调真正的哲学不应在这个问题上“无聊地兜圈子”。在罗素看来,如果科学的任务是对繁复的经验质料作系统而严格的逻辑处理,那么哲学的任务就是对科学的描述进行逻辑的再检视:审查其在经验的逻辑处理中是否完全依循逻辑法则,以确保科学体系拥有坚实的逻辑合理性基础。按照罗素的理解,传统本体论对于时间、空间、实体等问题的思考和把握,实质上都是逻辑分析的结果,其本身最终亦可归结为逻辑问题。语言的逻辑结构与世界的逻辑结构是“同型”的,经由语言和逻辑的分析可以“更清晰地认知这个世界”。这样,罗素事实上否认了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一再强调,哲学思考离不开逻辑,逻辑才是哲学的本质,哲学应尽早从意义的纠缠和纷争中解脱出来。哲学的旨趣并不是提出或构建一套齐整严密的命题系统,而是用逻辑的分析手段来阐明和检视科学中的假设与命题的意义。

在1905年的《论指称》一书中,罗素提出了著名的“亲知原则”(principle of acquaintance)。“在我们能够理解的每个命题中,所有的构成成分都确实是我们对其有着直接亲知的存在物。”亲知是第一手的所知,一切经由描述所获得的知识都需返归到亲知才是可靠和有价值的。罗素强调,感官直接感知到的知识才是最可靠、最有质感的知识,一切复杂的科学理论或知识系统都不过是感官亲历经验知识的逻辑构造,都可以化约为直接经验知识并对之进行逻辑合法性的再审视。“当A经验客体O时,我们可以说A亲知O。”亲知原则强调单次经验及单称特殊命题的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罗素极力反对石里克和卡尔纳普所主张的更倚重归纳与一般命题的“意义的可证实性原则”。在罗素看来,亲知原则不证自明,知识必须主动拥抱“经验的洪流”,在命题系统中没有亲知的构成是不可理解的。“一条必须秉持的基本原则是:任何一个我们所能理解的命题系统,必须是由我们亲知的成分构成的。”正是罗素对亲知原则的持守才促成了逻辑原子主义这一独特的哲学理论体系。

哲学史上长期争论的诸如“世界的本质是物质还是精神”之类的重大哲学问题,在罗素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假问题,只需在逻辑上作必要的正本清源,这些无谓的论争就会消弭于无形。按照罗素的理解,真正有意义的哲学问题,最终都可归结为逻辑问题。“每个哲学问题,当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澄清时,可以看到,它或者根本不是真正的哲学问题,或者是具有我们所误解的含义的逻辑问题。”哲学思考最有效的路径是分析,在分析的穷途末路,被除蔽的逻辑原子赫然显现。逻辑是哲学的本质和底色,逻辑分析法才是探解任何命题系统之本性的最有效的方法论。既然哲学的核心任务是对科学的语言系统进行逻辑的再审视,而科学语言又是用来深描和观照经验世界的,那么,在罗素看来,科学语言和经验世界在逻辑分析的游戏规则和基点上是“同型”的。“以一件一件的、细节的和可证实的分析来替代仅根据想象而提出的大批未经验的空泛说法,这是一种伽利略式的进步。”罗素的哲学抱负是,挥舞起逻辑主义方案这把“奥卡姆的剃刀”,毫不留情地砍掉形式系统化工作中的一切矛盾和分歧,从而更清晰地理解语言结构、世界结构及其相互关系。

经验世界充斥着不知疲倦的或然性或重复性,而逻辑法则的必然性是不证自明的,在逻辑中不存在偶然的东西。在罗素看来,纯粹的逻辑只专注于追求形式的完美,不必提及原子事实,对于客体与形式是否精巧对应也无须过问。“世界是由逻辑的手段来建构的,很少或根本不需要借助于具体经验。”按照罗素的理解,纯粹逻辑与原子事实是两个彼此独立的极端,前者具有绝对的先天性,而后者则完全是或然性的和经验的。不难看出,罗素已经动摇了他早期所坚持的主观经验主义。诚如学者夏基松所指出的那样,不管罗素如何定义“先天性”,他在逻辑实证主义的问题上未能将主观经验主义贯彻始终,而残留有鲜明的先验论思想印迹。罗素自己也坦陈,逻辑知识自足于经验之外,经验主义哲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

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

中国姓氏起源,看看您的姓氏图腾是什么(转载)

 “姓”源于母系社会,“氏”出现在父系社会。远古时期,同一个母亲生的后辈聚居在一起,组成母系氏族,每个母系氏族都有一个名称,这就是姓。姓是母系社会种族的族号。“姓”这个字是由一个“女”和一个“生”组成,就连最早的上古八大姓:姜、姬、姚、嬴、姒、妘、妫、妊,都是“女”字旁,说明这几个姓最早是出于母系社会。

随着人口繁衍,到父系社会时,种族制度逐渐被阶级社会制度代替,从父系宗支分出去的同姓族人,也有了三六九等,为了区别就有了氏。氏就成为父系社会宗族的族号。

在战国以前,“姓”和“氏”分得很清楚。秦汉以后“姓”和“氏”逐渐融合到一起,我们现在的姓大多是古时的氏所演化下来的。

姓是用来区别血缘代表的是家族血统的标志。男人称氏不称姓,女人称姓不称氏。因为“姓”起着“别婚姻”的作用,同姓人不能结婚,女人必须称姓才能判断能否通婚。

姓来自始祖,永远不变,氏是姓的分支,随时能改。在当时,一个家族的姓是永恒的,而氏却随时可以改变,氏可以随着一个人的图腾、封地、封邑、官职和职业等不断变化。

中国姓氏文化源远流长,随着后世不断进步,姓氏也变得愈发多元化,据最新的《中华姓氏书法大辞典》里记载,目前全国共有10129个姓氏,其中汉族姓氏有8000多个。

中国姓氏来源主要途径:

以氏族图腾

原始社会的人们把某种动物、植物或物体当作自己的亲属、祖先或保护神,相信它们能够保护自己,具有超人的力量。图腾是氏族的象征,它具有区分群体、团结群体、密切血缘关系的作用,因而成为了为本氏族的徽号和标志,后来演化成氏族全体成员的姓氏。

现在的马、牛、羊、熊、鹿、龙、凤、山、水、花、叶等姓,都与古代的图腾信仰有关。

以封国名称

周文王的第三子管叔鲜封于管国,周武王次子唐叔虞封于晋国,即以国为氏,管叔鲜和唐叔虞分别成了管、晋二姓的开氏始祖。

以国为姓的还有卫、韩、祝、吕、杞、雷、薛、杨、魏、秦、楚、宋、郑等。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齐、鲁、晋、宋、郑、吴、越、秦、楚、卫、韩、赵、魏、燕等,都成为了今天的姓。

以封邑名称

邑,又叫采邑,是一国君主分封给贵族的田地。这些贵族的后裔有的便以邑名为姓。

周代统治者虽然姓姬,但周文王之子季载受封的采邑叫冉(湖北荆口),所以季载的后人便以冉为姓氏。 周昭王之子的采邑在翁(广东翁源)这个地方,其后人就以翁为姓。 梁文王之子在卜梁(山西河曲)这块采邑生活,后代便以卜梁为姓。 楚武王之子食采邑于屈地(湖北子秭),因此就以屈为姓氏,诗人屈原就是其后裔。

以居住方位

以居住地方位为姓,是古人姓氏的来源之一。传说上古时代,虞舜出生居住于姚墟,便以姚为姓。春秋时代,齐国的公族大夫们分别住在东郭、南郭、西郭、北郭,便以东郭、南郭等为姓。住在西门的,便以西门为姓。齐国太子住在东宫,他的子孙就以东宫为姓;鲁国的仲闵居住在南宫,他的后人就以南宫为姓;鲁庄公的儿子遂居住在东门,他的后人就以东门为姓。

以官职

西周设置五种官职,司徒掌教化、司马掌军事、司空掌工程、司士掌爵禄、司寇掌刑狱。每一种官职都由家族世代相传,这五种官员的后代就以其官名为姓。

尉姓,“尉”原为古代掌管刑罚、监狱的司法官,尉姓的一支源于尉官。籍姓,“籍”掌管保存国家典籍、文献的官员,其后代以籍为姓。据《通志·氏族略》统计,源于官职的姓氏约有100个,行、上官、山、充、钱、仆、乐、云、席、宰、师等姓,也是源于官职的姓氏。

以爵位

中国姓氏源出爵名的主要是公、侯两姓。

以职业或技艺

比如陶姓,来自很古老的制陶技术,尧、舜氏族中以制陶技术著名的,都以陶为其族的姓氏。梓姓,梓人是做木匠活的,是专门制作乐器支架、饮食器皿的一种木工,由于木器在生活中广泛应用,梓人的后代便以梓为姓。庖姓,《疱丁解牛》中描述了一个屠宰技术高超的人,名叫庖丁,庖丁也是因其职业或手艺而得的姓。还有卜姓,起源于占卜的技艺,商周两代都有人专门从事占卜的职业,世袭以占卜为职业的人就以卜为姓。

又比如:筑(盖房子)、韦(皮匠)、冶(冶炼)、钟(铸钟)、木(木工)、甄(陶器)、农(耕种)、药(制药)、车(制车)、蒲(编织)、巫(巫师)、优(演戏),这此姓氏都是来源于职业或技艺。

少数民族改汉姓

主要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鲜卑族有144个复姓,在随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实行汉化时,简化为单姓。如:

“拓跋氏”改姓“元”,“拔略氏”改姓“苏”,

“莫胡氏”改姓“杨”,“大汉氏”改姓“韩”,

“多罗氏、吐罗氏”改姓“罗”,

“丘林氏、丘敦氏”改姓“丘”,

“吐谷浑”改姓“何”,“乌石兰氏”改姓“石”,

“步六狐氏”改姓“陆”、“柯拔氏”改姓“柯”,

“谷合氏”改姓“谷”,“屈南氏、屈实氏”改姓“屈”,

“吐伏卢氏、伏卢氏、莫卢氏”改姓“卢”,

“贺兰氏、贺狄氏、贺赖氏、赖敦氏”统统改姓“贺”等等。

满族地位最高的八大姓均已改为汉姓。如:

佟佳氏——佟,瓜尔佳氏——关,富察氏——富,

马佳氏——马,索罗氏——索,齐佳氏——齐,

纳喇氏——那,钮钴禄氏——朗、钮,

连满清皇族的姓“爱新觉罗氏”后来也改成了“金”姓。

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杨姓图腾

 

释义: 杨是远古三苗之一柯挪耶劳的族称,为现代杨姓苗支,他的祖先是兵主蚩尤。“杨”是太阳的意思,由“木”和“易”组成。“木”在这里特指扶桑,在《山海经》等中国古籍中记载:扶桑树生长在东方大海上的汤谷(初在今连云港云合山),汤谷又称作“阳谷”、“温源谷”。易、阳、羊、杨、扬、汤、蜴、蜥远古时为同义词,可以相互替代,所以“易”是“日升汤谷”的形象描写。

 相传,说居住在汤谷的古老氏族采用扶桑纪历。扶桑纪历是观测太阳在扶桑树东西(阳阴)两侧的升落高度规律,这个规律东夷人确定为五阳五阴,合称“十日”,也就是“十天干”。观测时总是一个太阳一个太阳的位移传作“一日居上枝,九日居下枝”;这就是扶桑汤谷十日的本义。这种扶桑树也称杨树,以此为图腾的始祖就是古老的杨氏族,由此产生了杨氏族徽,最终形成了姓氏。

远古三大部落:华夏、东夷、三苗(一口气读懂中国文化史)

 

人类的进化是从原始群逐渐发展成氏族组织,然后出现部落以及部落的联盟,直至成立部族,然后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形成,才出现了民族。据我国古代传说,大约在四五千年以前,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曾居住着许多部落和部落联盟。这些部落大致可分为华夏、东夷和三苗三大集团。其中华夏部落居于黄河上游,东夷部落居于黄河下游,三苗部落则居住在长江中游。各部落间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地域,和平共处,但也有冲突并因此不断发生战争。

华夏:

华夏是远古三大部落中最重要的集团,发源于今陕西省的黄土高原上,在有史以前就已顺着黄河两岸散布于中国北方及中部的部分地区了。最早“华”和“夏”没有连用,​“华”含“荣”的意思,​《说文解字》曰:​“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夏”指“人类”或“大”的意思,​《说文解字》曰:​“夏为中国之人。​”在古代,​“华夏”​、​“诸夏”​、​“华”​、​“夏”等常混用,虽也用于地名,但更多用于族名。作为远古三大部落中最重要的集团,​“华夏”成为国家和地名的称谓。此部落中又有炎帝和黄帝两大亚族。相传黄帝与炎帝同出于少典氏和有蟜氏,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炎帝氏族发祥于今陕西境内渭水上游一带,其中炎帝一支族名共工氏。黄帝氏族发祥于陕西北部。两个氏族世代有婚姻关系,并结成部落联盟,由黄河流域向南方发展,并与羌人、夷人、戎人、苗人、狄人等融合,奠定了华夏族基础。并经历了夏、商、周等历代,与更多的古代民族融合形成了华夏民族。

东夷:

在华夏民族起源的时代,与炎黄部落联盟并居黄河流域的部落是东夷。对于东夷,​《礼记·王制》有:​“东方曰夷。​”​《说文解字》为:​“夷,东方之人也。​”在远古传说时代,东夷环渤海而居,直至江淮。传说舜出于东夷,商的远古祖先也是东夷。东夷集团的组成比较复杂。较早的氏族有大皞、少皞、蚩尤。这一集团所居地域,北自山东北部,全盛时达到山东北部全境。西至河南的极南部,南至安徽的中部,东至海。先秦时期则指居住于今山东半岛和淮河中下游的莱夷、徐夷、淮夷等。夏、商、周时代,东方有“九夷”之称,是许多东方族类相近的氏族部落的统称。秦汉以后,东夷指我国东北地区、朝鲜半岛以及日本国等地的族国。总体而言,古代传说中的东夷,居住地域辽阔,约相当于今天的山东、江苏、安徽及河南中部以东广大地区。并较早与黄、炎部落联盟融合,成为华夏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苗:

三苗是远古时代中国南方诸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的泛称。在古代文献记载中,尧、舜、禹时代多称此部落为“苗”​、​“三苗”​、​“有苗”​,至周代以后,又称为“蛮”​、​“南蛮”​。三苗主要分布于洞庭湖(今湖南北部)和彭蠡湖(今江西鄱阳湖)之间,即长江中游以南一带。三苗集团与华夏集团和东夷集团相比,相对较为落后。三苗集团的组成更为复杂,其最有名的氏族是三苗,伏羲与女娲也属于这一集团。以鹳鸟为图腾的驩兜也属于该集团。与三苗集团关系密切的是祝融氏族。祝融氏族不属于该集团,但后来迁到了南方“苗蛮”地区,并且其后人成为三苗集团的首领,他个人的名字也成了南方氏族的象征。​《书经·尧典》中“分北三苗”反映出尧、舜、禹时代与三苗氏族发生了剧烈的冲突。尧时,三苗作乱,尧发兵征讨,战于丹水(今丹江)​,打败三苗。后因其多次作乱,故被尧将一部分人迁到西北三危山,首领驩兜则被流放到崇山。舜时,三苗不战而屈。禹时,三苗与禹大战70天,苗大败,并从此衰落下去。当禹的夏部落联盟进入奴隶社会时,三苗已有“君子”​、​“小人”之分,出现阶级分化。三苗集团在后来向民族化发展的过程中,某些氏族、部落成为后来华夏民族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有关专家认为与今天苗瑶族有渊源关系。(李解)

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

党群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转载)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群服务中心是基层党建的“物化”依托,也是服务党员群众的主要阵地,对于新时代全面巩固基层党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引领促进基层治理具有巨大作用。

2019年,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综合各地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这就要求各地依照“党委领导、区域统筹、多方参与、共驻共建”的方式建设好基层服务群众的终点站——党群服务中心,以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加强治理、凝聚力量、为民服务的功能。

什么是党群服务中心?

  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强基层党建的背景下,全国各地党群服务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相较于我们更熟悉的社区服务中心,很多群众已经感受到它的好处了,但还有一些群众可能还有点不明白,什么是党群服务中心?

  党群服务中心是面向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周边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政治生活的场所。其工作范围可以包含提供党建指导、党群服务、教育管理、创业服务、人才联络、志愿帮扶、干部下沉挂钩以及文化、便民、医疗、养老、教育、助老等党政联系服务基层的内容。

  市、县一级在项目功能化上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在宣传、教育、展示的基础上,则更多注重提供党员服务、民政、社保、医疗、法律咨询、红色代办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业务。

  总的理念是,以集约化的形式,整合基层所有资源,摘掉各部门行业各自一套的设点设站,摘掉挂在村、社区门口的各类牌匾,着力戒除形式主义,面向群众整合打造最贴近党员、群众的服务站点,让党群服务中心成为群众想来、爱来、盼来、还来的活动阵地。

党群服务中心的三个定位

  基层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阵地,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从这个层面思考,党群服务中心的定位如下:

  一是全面提升城乡基层党建阵地保障水平、体现基层组织领导与运行能力、构建开放集约共享的阵地体系的重要载体。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建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党的基层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党群服务中心就是党组织牵头建设管理、有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经费保障、专门人员的向党员群众开放的共享空间,是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和辖区各领域党组织的纽带,具有政治功能、服务功能、融合功能的红色家园;是整合党建、行政资源和群团两新组织企业和“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志愿者等各种服务资源为党员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的支撑平台。其四个级别(即市级党群服务中心、区县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村及领域党群服务中心)承担不同的服务功能,其核心都是服务党员和广大群众,充分体现了党领导、强功能、全覆盖、服务全的体系功能。

  二是体现党群服务具体功能的综合服务场所。党群服务中心是服务党员群众的窗口阵地,是党建宣传、党群服务、活动组织、资源互通的党群红色阵地,具备党团组织事务办理、群众办事、办公、接访、会议、教育培训、谈心谈话、宣传展示、图书阅览、群团活动、志愿服务、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等功能,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政务直通服务、人才服务等功能,同步加强虚拟阵地建设,把线下教育动员与线上交流结合起来。各级各类党群服务中心实行互联互动,党员、群众可就近到任何一个党群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办理事项。其功能已经超越单纯的办事场所,涵盖了思想教育、政治引领、心理疏导、协调沟通、整合资源、落实事项、党群共建、基层治理等各个方面,以期发挥集成资源力量、促进大开放大融合的作用,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

  三是城市乡村党的工作的重要阵地。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群服务中心就是团结引领群众的政治中心、宣传教育群众的文化中心、联系服务群众的便民中心。如何让党员群众愿意进来、留得下来、还想再来,党群服务中心就要通过一套有效的管理模式开展工作,即以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通过建立完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把各级党组织、政府和群团组织力量凝聚起来,共同参与党群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设立党员服务、综合业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等专门窗口,让党建、政法、宣传、教育、综治、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把基层治理延伸到基层、把服务延伸到窗口;推动党群共享,资源共用,构建“团结友爱一家人”“远亲不如近邻”理念。

党群服务中心既要建好更要用活

  党群服务中心发挥作用好不好直接影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不仅要完善硬件设施,做好服务中心的“面子”,更要升级“软件”服务,做实服务中心的“里子”。

  定位要精准,增强党群服务中心聚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要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建设好,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重点不在于建筑是否“高大上”,而在于服务是否“精细微”。党群服务中心的定位要精准,明确服务对象,针对辖区不同群体、不同需求、不同角色“定向”提供特色服务。聚焦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设计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空间,建好、管好、用活党群服务中心,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使之真正成为党员群众“生活离不开、情感离不开、心理离不开”的精神家园,成为凝聚共识、凝聚人气、凝聚心力的场所。

  服务要到位,增强党群服务中心的统合力。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牢,则地动山摇。只有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执政的根基才能稳固。要提高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创新专业化、多元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创新服务形式,围绕党员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活动,实现各功能室“常开常新”、各尽其用,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度,让他们“愿意来”“主动来”;完善跟踪保障机制,通过链接各类社会资源,经常性开展独具特色的服务活动,并提供配套跟踪服务,真正让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贴心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队伍要精干,增强党群服务中心的凝聚力。“人心齐,泰山移”,要挖掘、吸纳本社区的“贤者”“能人”“红色联盟”及“红色社区社会组织”等资源,推动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各类组织,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社会各类群体,充实壮大党群服务中心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社区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技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在职党员、直管党员、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纳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提高应急服务能力,使党群服务中心发挥最大服务效能。

  建好用活党群服务中心是增强党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要途径,是强化阵地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的有效方法,要立足本地实际,挖掘本地资源,丰富活动形式,创新功能设置,扩大参与力量,用心用情用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由来(刘功谊)

 


毛泽东主席极其重视儿童教育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曾经多次就儿童事业题词,发出倡导。1942年4月,毛泽东为纪念当时的儿童节这样题词:儿童们团结起来,学习做新中国的新主人。1950年的6月1日,毛泽东欣然挥毫为《人民日报》题词:“庆祝儿童节。”他最著名的儿童题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家喻户晓,多年来一直激励、鼓舞着一代一代中小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这个题词是怎么来的呢?

毛泽东早期题写的“好好学习”和“天天向上”是分开的,而且题写“好好学习”多于“天天向上”。新中国成立前,陕甘宁边区沿袭国民政府1931年起实行的4月4日为儿童节的规定。1940年儿童节时,毛泽东特地题词“天天向上”,发表在当年4月12日延安《新中华报》上。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9月,《中国儿童》杂志在北平创刊,毛泽东题词“好好学习”。据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德回忆,1949年住进中南海不久,毛泽东就为她题写过“好好学习”。1951年11月5日,《中国少年报》创刊,毛泽东也题词“好好学习”。

值得一提的是,1952年5月,毛泽东曾赠送给中直育英小学“好好学习,好好学习”的题词,作为向六一儿童节献礼的礼物。根据当时教职员工的细致回忆以及包括笔者在内的育英校友会同仁的论证,毛泽东题写“好好学习,好好学习”的经过应该是这样的:1952年5月,学校领导对老师们说,六一国际儿童节快要到了,学校号召全校同学以实际行动向节日献礼。中直育英小学最高年级五(2)班高而恮老师传达了学校的决定,在班会上做了动员,希望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可以同学们自己制作,也可以结合成小组共同制作,还可以请家长帮助,但是一定不要花钱,不然就失去了意义。星期六下午,住校的同学纷纷回家度周末。李讷同学回到家里,和毛泽东主席谈起向六一儿童节献礼的事,毛主席很高兴,题写了条幅。育英小学每周一早上的第一节课是周会。先是校领导通过广播布置全校工作,然后班主任主持自己的班会。高老师很自然地问起大家向节日献礼做得怎样了。李讷同学说:我让爸爸写了几个字。同时拿出了一张条幅,交给班主任。高老师把纸展开,全班同学都看见上面写着“好好学习,好好学习”8个字。高而恮老师清楚地记得毛主席手书宣纸的尺寸是35cm×11cm。全班同学为得到毛主席的题词而异常兴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该怎么办。高老师说:“应该做一个镜框把它镶起来保护好,而且要高高地悬挂起来,让我们天天都能看到它。”这个提议得到全班同学的一致拥护,大家顾不得正在上课,簇拥着高老师走出教室找到教劳作课的潘仲贤老师,请求他精心制作一个玻璃镜框。潘老师当然也是激动不已,格外用心。下课了,潘老师的玻璃镜框也做好了。同学们像过节一样,兴高采烈地举着镶嵌着毛主席题词的镜框,涌向韩作黎校长的办公室。韩校长代表校领导收下了这个珍贵的礼物。后来这个相框高高悬挂在校部外大厅的墙上。

那么,传遍全国、影响深远的毛泽东主席题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怎样诞生的呢?

1951年5月3日下午,在苏州市金阊小学,因为学校老师政治学习,学生放假。8岁的陈永康正与同学在学校外边玩耍。一个打扮入时的青年拿出一包糖给他吃,又给他一些钱和一包黄粉,说是精制的面粉,要他放到老师的办公桌上。陈永康想起老师曾多次讲过,刚刚解放,天下还不太平,面前的人鬼鬼祟祟,肯定不是好人,便假意答应带他一起去。迎面走来巡逻的解放军,他一下子抱住青年的腿大声喊道:“解放军叔叔,快来抓坏蛋。”青年急于逃跑,用拳头猛打陈永康的头和脸。他鲜血直流,仍然死不放手。解放军迅速赶到制服了青年,并将受伤的陈永康送往医院。事后查验那包黄粉是炸药,证明青年是一个特务。陈永康的英雄事迹在当地迅速传开。5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小英雄”的光荣称号。毛泽东获悉小学生陈永康抓特务被打伤的事迹后,亲笔题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制成锦旗赠给陈永康小朋友。5月28日,第46期《革大改造报》发表了这个题词。这是关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题词最早的公开报道。

同年9月底,毛泽东接见安徽省参加国庆观礼的代表团,成员中有渡江小英雄马三姐。那时她才15岁,排行老三,她就是电影《渡江侦察记》中女英雄刘四姐的原型。毛泽东亲切地对她说:“你姓马,我姓毛,你就叫马毛姐吧。”小英雄激动地向毛泽东深深鞠了一躬。接着毛泽东关切地问她念书情况,还送她一个精美的笔记本,在扉页上题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是这一题词的第二次公开报道。

2007年,中直育英同学会编辑的《在育英,我们走过童年》问世。其中第二篇文章是丁力老师撰写的《师生之间》。文章在第二节中首次披露,1950年至1951年间,毛泽东主席曾经为李讷同学题写过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条幅,原件在丁老师手中保存了大约一年,后被上级单位收走。如果把丁力老师为李讷同学保存的题词也算进去,毛泽东主席题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有三次。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毛泽东主席是1950年至1951年5月之间把“好好学习”和“天天向上”融合在一起的。丁力老师文章证明这个融合比两次公开报道的更早,但是融合并不等于定型。因为以后毛泽东主席又两次题写过“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公开报道以后,每年国庆节和劳动节举行盛大群众游行,少年儿童方阵都以毛主席赠送陈永康锦旗上写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作前导成为惯例。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对他们挥手致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个融合也就固定下来。

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

敏捷方法论与传统项目管理:优点和缺点(转载)

 

随着组织不断创新,项目管理方法也在不断创新。 当今最流行的两种项目管理方法是敏捷项目管理和传统项目管理。 两者都有其优点和缺点。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什么是传统项目管理?

传统的项目管理,也称为瀑布方法,是一种线性和顺序的项目管理方法。 它涉及计划阶段,然后是执行阶段,最后是监控阶段。 每个阶段都必须在下一个阶段开始之前完成,这使其成为一种严格的结构化项目管理方法。

传统项目管理的优点:

清晰和定义的项目范围:传统项目管理非常适合具有明确定义范围的项目。 有了清晰明确的范围,就可以更轻松地设置截止日期和预算。

更好的文档:瀑布方法需要详细而全面的项目计划。 该计划用作项目的路线图,并确保所有团队成员都在同一页面上。

更容易衡量进度:使用瀑布法,可以根据项目计划轻松衡量进度。 这使得识别任何延迟或潜在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变得更加容易。

传统项目管理的缺点:

灵活性有限:传统的项目管理是一种僵化和结构化的项目管理方法。 项目范围几乎没有灵活性或更改的余地。

没有客户参与:使用瀑布方法,客户直到项目的最后阶段才参与。 这可能会导致误解和最终产品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开发周期长:传统的项目管理可能非常耗时,开发周期也很长。 这可能会延迟最终产品的交付,最终结果可能不是客户想要的。

什么是敏捷方法论?

敏捷方法是一种迭代和渐进的项目管理方法。 这是一种灵活且适应性强的方法,涉及团队成员、利益相关者和客户之间的协作。 敏捷方法强调客户满意度和优质产品的交付。

敏捷方法论的优点:

灵活性和适应性:敏捷方法是一种灵活且适应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法。 它允许在项目的生命周期中进行更改,从而更容易满足客户的需求。

客户参与:敏捷方法从一开始就强调客户参与。 这确保了最终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且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更短的开发周期:敏捷方法是一种迭代的项目管理方法,具有较短的开发周期。 这样可以更快地交付最终产品,并减少延误和误解的风险。

敏捷方法论的缺点:

缺乏文档:敏捷方法依赖于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这可能会导致缺乏文档,从而更难跟踪进度和衡量成功。

难以估算成本:使用敏捷方法时,很难估算项目的成本。 这可能导致预算超支和延误。

范围有限:敏捷方法更适合范围有限的项目。 对于较大的项目,可能难以管理和控制。

哪种方法适合您?

传统项目管理和敏捷方法各有优缺点。 为您的项目选择正确的方法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项目范围、客户参与度和所需的灵活性级别。 最后,选择适合项目特定需求的方法很重要。

敏捷方法和传统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两种流行方法。 各有利弊,正确的选择最终取决于项目的独特需求。 传统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清晰且结构化的项目管理方法,非常适合范围明确的项目。 另一方面,敏捷方法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其成为范围有限、需要更多客户参与和更快交付时间的项目的不错选择。

还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项目管理方法。 一些组织可能更喜欢使用混合方法,将两种方法的元素结合起来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 在任何情况下,了解每种方法的优缺点并选择最适合项目需求的方法都很重要。

最后,必须牢记项目管理方法不断发展。 随着技术和业务需求的变化,可能会出现更适合满足未来需求的新方法。 因此,了解项目管理方法的最新趋势和发展以确保项目成功非常重要。

DAMA数据管理知识体系简介(转载)


DAMA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是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ta Management Association,又名DAMA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DAMA”) 组织众多数据管理领域的国际级资深专家编著,深入阐述数据管理各领域的完整知识体系的最终体现。
DAMA的数据管理知识体系[DAMA-DMBOK2:Data ManagementBody of Knowledge.2 nd Edition],中文版为《DAMA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2版)》,第二版英文版在2017年出版。《DAMA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2版)》一书中文版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在国内出版,已于2020年上市。全书由国际数据管理协会中国分会多名志愿会员共同翻译完成。
本书是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对过去30多年数据管理领域知识和实践的一个总结,由会员们花了多年时间和业界专家反复讨论撰写而成。它是市场上唯一综合了数据管理方方面面的一部权威性著作,成为数据治理的标准工具书。
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是一个全球性数据管理和业务专业志愿人士组成的非营利协会,致力于数据管理的研究和实践。DAMA国际自1980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数据管理的理论研究、实践、教训及相关知识体系的建设,在数据管理领域累积了极为深厚的知识沉淀和丰富经验,并先后出版了“DAMA 数据管理字典”和“DAMA数据管理的知识体系和指南”(DAMA-DMBOK)。

History and Evolutions of PMBOK Guide(PMBOK指南的历史与演变)

 A Guide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 (PMBOK® Guide) by PMI documents best practices and standard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The current version of PMBOK is considered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exam preparation books for the PMP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s) and PMI-ACP certification. Soon in the third quarter of 2017, PMBOK 6th edition is scheduled to launch.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go through the history and evolutions of the PMBOK Guide:

PMI 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 指南)记录了项目管理的最佳实践和标准。当前版本的 PMBOK 被认为是 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 PMI-ACP 认证最重要的备考书籍之一。PMBOK 第 6 版计划很快在 2017 年第三季度推出。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 PMBOK 指南的历史和演变:

The first PMBOK® Guide published in 1996. Each successive edition was released to surpass the previous version incorporating new best practices and standards of project management

1996 年出版了第一本 PMBOK® 指南。每个后续版本的发布都超越了以前的版本,纳入了新的项目管理最佳实践和标准

PMBOK® Guide 1st Version [1996]

PMBOK® 指南第 1 版 [1996]

PMI witnessed a need to put together all official documents and guides to upgrade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ublished the first ever edition of the PMBOK® Guide in 1996. This edition was an extended version of "Ethics, Standards, and Accreditation Committee Final Report", a white paper published in 1983.

PMI 见证了将所有官方文件和指南放在一起以升级项目管理开发流程的必要性,并于 1996 年发布了有史以来第一版 PMBOK® 指南。此版本是 1983 年发布的白皮书“道德、标准和认证委员会最终报告”的扩展版本。

PMBOK® Guide Version 2 [2000]

PMBOK® 指南第 2 版 [2000]

The upgraded version of PMBOK Guide i.e. 2nd edition was launched in 2000. This edition includes knowledge and practices that were commonly accepted in the field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at were proven valuable and useful to most projects. The PMBOK® Guide Version 2 also reflected the growth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nd removed the errors in the previous edition.

PMBOK 指南的升级版本,即第 2 版于 2000 年推出。此版本包括项目管理领域普遍接受的知识和实践,这些知识和实践被证明对大多数项目都有价值和有用。PMBOK® 指南第 2 版也反映了项目管理的增长,并删除了上一版中的错误。

PMBOK® Guide Version 3 [2004]

PMBOK® 指南第 3 版 [2004]

After releasing the PMBOK® Guide 2nd Edition, PMI received thousands of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s of the PMBOK® Guide. The PMI’s editorial committee reviewed those suggestions and tried to integrate the recommendations into the next version of PMBOK® Guide and released the third edition in 2004. The project management practices included in the 3rd edition of PMBOK® Guide would be useful to most projects.

在发布 PMBOK® 指南第 2 版后,PMI 收到了数千条改进 PMBOK® 指南的建议。PMI 的编辑委员会审查了这些建议,并试图将这些建议整合到下一版本的 PMBOK® 指南中,并于 2004 年发布了第三版。PMBOK® 指南第 3 版中包含的项目管理实践对大多数项目都很有用。

PMBOK® Guide Version 4 [2009]

PMBOK® 指南第 4 版 [2009]

The fourth edition of PMBOK was launched after the five years of publication of its preceding version. In this edition, the content of the PMBOK® Guide was edited to make it more consistent and accessible. The clear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project documents and project management plan was made. The “triple constraints” of project management were expanded to six as scope, schedule, quality, resources, risk and budget.

PMBOK 的第四版是在前一个版本出版五年后推出的。在此版本中,对 PMBOK® 指南的内容进行了编辑,使其更加一致和易于访问。明确区分了项目文件和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管理的“三重约束”扩展到六项,即范围、进度、质量、资源、风险和预算。

PMBOK® Guide Version 5 [2013]

PMBOK® 指南第 5 版 [2013]

The current version i.e. 5th version of the PMBOK® Guide was released in 2013. Considering the suggest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PMI made changes in PMBOK Guide 4th Edition and the 5th edition represents PMI’s continual efforts to upgrade and update the body of knowledge. Many PMP certification aspirants refer the PMBOK® Guide to prepare for the PMP certification exam.

当前版本,即 PMBOK® 指南的第 5 版于 2013 年发布。考虑到这些建议和建议,PMI 对 PMBOK 指南第 4 版进行了更改,第 5 版代表了 PMI 对升级和更新知识体系的不断努力。许多 PMP 认证有志者参考 PMBOK® 指南来准备 PMP 认证考试。

PMBOK® Guide 6 [2017]  PMBOK® 指南 6 [2017]

The PMBOK® Guide 6 will be published in July, 2017. This edition will incorporate Agile in its module as Agile has become one of the fastest growing methodologies in the recent years. In this edition, we can also witness some minor changes in the process groups, processes and naming of the PMBOK® Guide methodology. The PMI Talent Triangle (Leadership, Technical Project Management, Business and Strategic Management), will also be incorporated into the 6th edition of PMBOK® Guide.

PMBOK® 指南 6 将于 2017 年 7 月发布。此版本将在其模块中加入敏捷,因为敏捷已成为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方法之一。在本期中,我们还可以看到 PMBOK® 指南方法的流程组、流程和命名方面的一些细微变化。PMI 人才三角(领导力、技术项目管理、业务和战略管理)也将被纳入第 6 版 PMBOK® 指南。

PMBOK Guide is one of the major sources to prepare for PMP and PMI-ACP, but after the launch of the new edition, many people find i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the newly added terminologies and processes initially. Hence, if you are a PMP aspirant, this is a high time for you to make the decision and book an appointment at PMI before the sixth edition of PMBOK affect the certification exam

PMBOK 指南是准备 PMP 和 PMI-ACP 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新版本推出后,许多人发现最初很难理解新添加的术语和流程。因此,如果您是 PMP 有抱负的人,现在是您在第六版 PMBOK 影响认证考试之前做出决定并在 PMI 预约的时候了

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

How to apply systems engineering in legal problem-solving(如何将系统工程应用于法律问题解决)

Jerald S. Howe, Jr.  Forme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General Counsel & Corporate Secretary / Leidos Holdings, Inc.
Jerald S. Howe, Jr. 前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书 / Leidos Holdings, Inc.

Systems engineering offers a robust framework for solving complex legal problems by breaking them down into manageable parts, ensuring integration and coherence in processes such as M&A due diligence and complex litigation
系统工程为解决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了一个强大的框架,通过将问题分解为可管理的部分,确保并购尽职调查和复杂诉讼等流程中的整合与一致性

Systems engineering arose as a discipline in the late 1950s and early 1960s, concomitant with the beginnings of the space race. The discipline was developed for solving large, complex problems in the design of systems for which the tolerance of failure was slim to none.
系统工程作为一门学科兴起于 20 世纪 50 年代末至 60 年代初,与太空竞赛的开端同步。该学科的开发是为了解决在系统设计中容忍度极低甚至为零的大型复杂问题。

One of the most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systems engineering is the V model that originated within the aerospace industry in the early 1980s. The idea of the V model is to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complex systems analysis and problem-solving. As one would expect, the model is depicted in the shape of the letter V. The left-hand side moving downward includes key actions to be completed — such as analyzing what the requirements are, what needs to be accomplished, what the constraints are within the existing technology, what requires fixing, and what questions need to be answered.
系统工程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是 V 模型,该模型起源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的航空航天工业。V 模型的理念是为复杂系统分析和问题解决提供一个框架。正如预期的那样,该模型呈字母 V 形状。左侧向下包括需要完成的关键行动——例如分析需求是什么、需要完成什么、现有技术中的约束条件是什么、需要修复什么以及需要回答哪些问题。

The next step is to break down the problem into its various elements, which interestingly, is also a common practice of legal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is the left-hand side of the V, and once it is broken down, those different pieces typically are assigned out to different teams, for them to examine and work on. Together, they form a team of teams.
下一步是将问题分解为其各个要素,有趣的是,这也是法律项目管理中的一种常见做法。这是 V 字形的左侧,一旦分解完成,这些不同的部分通常会被分配给不同的团队,让他们进行检查和处理。他们共同组成一个团队团队。
At the bottom of the V is the time to gather and analyze the system in its entirety and to reassemble it into a new and coherent whole on the right side of the V. That whole is intentionally more capable, efficient, and resilient than what had existed before. The new system answers the mail for all the requirements, identifies all the interfaces and dependencies among the elements of the solution, and optimizes all the trade-offs. The integrated solution is thoroughly tested coming up the right side of the V.
V 字形的底部是收集和分析整个系统,并在 V 字形的右侧重新组装成一个新而连贯的整体。这个整体有意设计得比之前更强大、高效和有弹性。新系统满足了所有需求,识别了解决方案各元素之间的所有接口和依赖关系,并优化了所有权衡。集成解决方案在沿 V 字形右侧进行彻底测试。

Along the way, importantly, risk is retired, and margin is built up. What I mean by margin is the margin for error. The idea is that if something small goes wrong — in a deal, for example, if part of the analysis fails or something has been missed; or in a complex piece of litigation, if a witness’s testimony comes out the wrong way on a particular day — the margin for error is great enough that the system as a whole does not fail. Over several decades, I have found this to be a highly effective model of problem-solving in complex matters of law, regulation, and business.
在过程中,重要的是风险被规避,而余地被建立起来。我所说的余地是指容错余地。这个理念是,如果出现小问题——比如在交易中,分析的部分失败或遗漏了某些内容;或者在复杂的诉讼中,某天的证人证词出现偏差——容错余地足够大,以至于整个系统不会崩溃。几十年来,我发现这个模式在解决复杂的法律、法规和商业问题中非常有效。

Utilizing the V model approach during M&A due diligence
在并购尽职调查中运用 V 模型方法

The V model can be a useful tool for demonstrating how systems engineering works in the in the legal field, for instance, starting with M&A. Often, lawyers work to close any disconnects between the various due diligence work streams arising from a potential M&A transaction. In a complex corporate transaction, responsibilities are broken down and actions assigned to separate teams for different diligence areas, including, for example, business development, finance, H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echnology.
V 模型可以是一个有用的工具,用于展示系统工程如何在法律领域发挥作用,例如从并购开始。通常,律师会努力消除潜在并购交易中不同尽职调查工作流之间的脱节。在复杂的公司交易中,责任被分解,并分配给不同团队负责不同的尽职调查领域,包括例如业务发展、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和技术。

One of the ways that M&A deals can get off track is for those diligence streams to proceed in a disconnected or incoherent way. For that reason, it is important in managing a big deal to bring the teams together and make sure they are staying connected, so that all key interrelationships and patterns are identified.
并购交易偏离轨道的一种方式是尽职调查流程脱节或不协调。因此,在管理大型交易时,将团队聚集在一起并确保他们保持联系非常重要,以便识别所有关键相互关系和模式。

Another example is identify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due diligence issues and findings and making an assessment of the target’s leadership. Observing a pattern in which a particular area is going errant repeatedly, it must be assessed whether the leaders for the target company in that area are really the right people to lead the business, post-acquisition.
另一个例子是识别尽职调查问题与发现之间的关系,并对目标公司的领导层进行评估。观察到某个特定领域反复出现偏差的模式时,必须评估该领域目标公司的领导者是否真的是收购后业务的合适领导者。

A third M&A example is identifying the interfaces between the due diligence findings and deal negotiations.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ideally, are going to be negotiated based on what the findings are during the diligence process. Sometimes they get disconnected. However, if diligence is tightly coordinated with the negotiation of terms and conditions, a better negotiation process emerges among those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deal — company management and the company’s own board — resulting in a better set of deal documents.
一个第三方的并购案例是识别尽职调查结果与交易谈判之间的接口。理想情况下,条款和条件将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发现进行谈判。有时它们会脱节。然而,如果尽职调查与条款和条件的谈判紧密协调,交易另一方的谈判过程将更加完善——包括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自身的董事会——从而形成一套更好的交易文件。

Demonstrating systems engineering discipline in complex litigation
在复杂诉讼中展示系统工程学科

Another legal context in which to demonstrate the value of the V model is in complex litigation. Doing up-front legal analysis early is critical to understanding exactly what ultimately will be needed in order to prevail — whether that be a 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 as a defendant, or in preparation for a trial — all before discovery is entered.
另一个可以展示 V 模型价值的法律背景是复杂诉讼。在诉讼初期进行法律分析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准确理解最终获胜所需的一切——无论是作为被告提出简易判决动议,还是为审判做准备——所有这些都必须在证据开示之前完成。

This is part of classic systems engineering, going down the left side of the V to understand all the requirements and what the objectives are before developing a solution. In civil litigation, which is what companies are predominantly involved in, this is typically done through discovery. Systems engineering is a good way of thinking about how to coordinate both defensive and offensive discovery — that is to say, what facts need to be extracted from the other side. It is perilous to assume in civil litigation that the case can be proved through something potentially received from the other side, so this must be undertaken with care.
这是经典系统工程的一部分,沿着 V 模型的左侧深入理解所有需求以及目标是什么,然后再开发解决方案。在民事诉讼中,这是公司主要涉及的领域,通常通过证据开示来完成。系统工程是思考如何协调防御性和进攻性证据开示的一种好方法——也就是说,需要从对方那里提取哪些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假设可以通过从对方那里获得的东西来证明案件是危险的,因此必须谨慎进行。

Conclusion  结论
Leveraging systems engineering in the anatomy of legal matters is a highly effective way of managing problem-solving. It tends to be most helpful in solving complex, interdependent, often technical problems; often over a longer-term time period, such as that involving major litigation or M&A deals.
在法律问题的解剖中运用系统工程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问题管理方式。它通常在解决复杂、相互依赖且往往涉及技术的问题时最为有帮助;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投入,例如涉及重大诉讼或并购交易的情况。

Under this discipline, leaders need to bring their teams along to obtain optimal results. As a by-product of solving particular challenges, leaders will be building consensus, resilience, and ultimately common purpose within their organization.
在这一学科中,领导者需要带领团队取得最佳成果。在解决特定挑战的过程中,领导者将构建组织内部的共识、韧性和最终共同目标。

原文链接

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360天追踪:《技术史》全译本出版纪实(转载)

牛津《技术史》英文原版由牛津大学出版社花费30年出齐,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权威性、篇幅最大、资料最全的世界技术与社会发展通史,涵盖自远古至20世纪中叶人类技术的历程。全书800余万字,拥有3000余幅极为珍贵的照片和专门绘制的插图。全书各章均由相关领域的200余位国际知名学者撰写,内容翔实,材料丰富,观点新颖,富有思想性。

牛津《技术史》作为一套权威的技术通史,居然在图书市场中没有正在发行的中文版。我们社领导一致认为,《技术史》是一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而又普遍适用的科普读物,可以为高素质、高水平的技术人才提供高质量的背景知识。

几经问询,《技术史》的版权情况终于得到了确认。但是,这套神秘的“参考文献”却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向我们彻底显露真颜。外方回复,由于年代久远,他们手中没有纸质图书,没有电子文件。这就给我们提出了第一个难题:在没有原书的情况下,如何定价? 又如何报价呢?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开始联系上一版《技术史》的主编团队,希望能够从译者那里得到原文,并商议新版译文审校事宜。我们最先联系到了上一版《技术史》的编委会副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姜振寰教授,他得知我们要重新出版这套书十分高兴,希望能与我们面谈。于是,2017年8月,我们第一次来到哈尔滨,这次出差不仅让我们的问题迎刃而解,而且彻底掀开了《技术史》的神秘面纱。

尔后,又经历了版代公司的反复沟通、牛津大学出版社商业合作伙伴调查等一系列等待,在初次询问版权将近一年之后,2018年2月,我们终于和牛津大学出版社签订了版权合同。至此,《技术史》不再是一条神秘的“参考文献”,而变成了一套有图有字、有知识有智慧的“硬核”稿件。

在签订版权协议后,我们面临着下一个难题:译稿如何修订? 在与姜振寰教授的交流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当时的查询手段有限、时间有限,上一版译稿存在着漏译、各卷不统一等问题。上一版的《技术史》各卷主译均为国内技术史研究方面的专家,翻译团队由来自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上百位专家学者组成。想要重新组织技术史专业译者团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想先了解各位主译的参与意愿,再做决定。于是,从冬到夏一百日,从北到南三千里,我们去了哈尔滨、沈阳、大连、上海,邀请各位主译出山。虽然大部分主译已年逾古稀,仍旧保持着学者风范,饱含着对这套书的感情,回忆起往事滔滔不绝,让我们获益匪浅。2019年4月,我们签订了译稿授权协议。

在服务产业工人队伍改革、为职工队伍提供高质量知识服务的背景下,出版社高度重视《技术史》的出版工作。社领导亲自监督出版进度,从三个分社抽调资深编辑组成责编团队,召开编辑工作会议、编译工作会议,安排质检、印制、营销同事全力配合,全社联动打造精品图书。

围绕《技术史》展开的编辑团队业务交流活动,无论是分享还是争论,都十分纯粹,让我们找回做书的初心。我们曾与各个图书品牌主理人进行交流,探讨品牌建设路径与外版书的选择、包装和宣传。我们几乎每周碰面,讨论编辑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我们的编辑微信群时常亮起,抛出的疑问总能得到解答。就这样,《技术史》一点点从当初那条神秘的“参考文献”,从问询邮件里的一个书名,变成凝结着全社心血的精品图书产品。

四年磨一剑,2021年6月,《技术史》(全译本)正式出版,这是首次推出中文全译本。这是一部人类社会技术与文明的百科全书,是从远古到20世纪,技术改变世界的全景记录。图书一经出版,受到业界、学界、读者广泛关注,半年后首印量全部售罄,实现了加印。《技术史》(全译本)的出版,让中国工人出版社在提升品牌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更上层楼。

牛津版《技术史》汉译出版历程(转载)

 1.牛津版《技术史》是一部什么样的书?

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技术史》(A History of Technology),是一部资料丰富、影响深远的国际技术史巨著。该书在帝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ICI)资助下于1950年开始筹划编写,1954至1958年出版了内容自远古至19世纪末的第I-V卷。这5卷出版后受到各国学术界的重视,很快出版了意大利文版和日文版。在前5卷的基础上,特雷弗·I·威廉斯于1978年又组织完成了第Ⅵ-Ⅶ卷的出版,牛津大学出版社将这两卷的出版作为它成立500周年纪念活动的一部分。这两卷的内容主要涵盖20世纪上半叶,一些章节的内容实际上已经写到20世纪70年代。最后一卷是整部著作的索引,于1984年问世。这是一部自远古至20世纪中叶的综合技术史,全书共194章,每章均由该领域的专家撰稿,内容翔实,收录3000余幅珍贵历史图片。该书由于编写出版时间长达30多年,因此前5卷与后2卷在内容安排、写作方法上有较大的不同。前5卷侧重于对不同历史时期技术自身发展的阐述,后2卷则更注重技术发展的社会因素的研究。这部书的历史和学术价值正如《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所说:“这整部著作……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是对这一主题的最全面记述,对任何学术图书馆或公共图书馆,都是不可或缺的参考著作。” 1960 年 ,威 廉 斯(T·I·Williams)和科普作家德里(T·K·Derry)将前5卷适当删节出版了删节本,被译成日文、意大利文、荷兰文和西班牙文而广为流传。

《技术史》的四位主编均为当时国际知名的科学技术史学家。

辛 格(Charles Joseph Singer,1876-1960)系伦敦大学教授,著名的科学史、技术史、医学史学家,曾任英国科学史学会主席,国际科学史研究院院长;

霍 姆亚德(Eric John Holmyard,1891-1959)系克利夫顿学院科学史教授,国际科学评论杂志《科学进展》主编,炼金术及化学史权威;

霍 尔(Alfred Rupert Hall,1920-2009)系伦敦大学科学技术史教授,英国科学史学会主席,军事技术和牛顿研究权威;

威廉斯(Trevor Illtyd Williams,1921-1996),继霍姆亚德之后任《科学进展》主编达40年,炼金术与化学史权威。

Ⅰ-Ⅴ卷由以上4人联合主编,Ⅵ-Ⅷ由T·I·威廉斯主编。

2.汉译本的最初尝试

早在1965年,中国科学院哲学所自然辩证法组为了编写《工业技术史》,即开始有计划地介绍国外世界技术史及技术哲学方面的知识,编印的《自然界的辩证发展——活页资料》第一期的第1篇,就是牛津版《技术史》第Ⅰ-Ⅴ卷的详细目录(第7、8卷还未出版)。

20世纪80年代初,正是全国理论界、学术界摆脱多年极“左”思潮,开始面向世界,引入国外先进科学文化思想,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国内学术界、政策研究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急需了解掌握世界科学技术特别是技术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科学技术史、自然辩证法等学界十分活跃,梅森(S·F·Mason)的《自然科学史》、丹皮尔(W·C·Dampier)的《科学史》、贝尔纳(J·D·Bernard)的《历史上的科学》等一批科学史著作被翻译引进,然而技术史特别是技术通史类的著作,国内依然是个空白。

1981年,我在北京图书馆发现了《技术史》日文版,深为其内容浩瀚、图文并茂所惊叹,后来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又发现了英文版。1986年,我与东北工学院远德玉教授商议后,决定发动几所工科院校出版社联合翻译出版,动员我国著名科技哲学专家陈昌曙和关士续教授联合签名发出倡议,这一倡议很快得到东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中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大连工学院等六所工科院校的支持,于1986年10月在华中工学院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关锦镗、刘则渊、远德玉、杨德荣、邹珊刚、姜振寰组成的译审委员会。考虑到经费问题,决定分两批出版,首先翻译出版第V、Ⅵ、Ⅶ三卷,按该书的日文版模式,将每一卷拆分为上下两册,每所学校负责一册,在此基础上再考虑翻译出版前4卷。为了节省印刷费,又决定将原拟16开精装本改为32开平装本。为统一译稿及版式等方面的一些技术性问题,于1988年10月在东北工学院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制定了详细的译校规则和排版格式。我们当时的设想过于乐观,计划1987至1988年出版后3卷,1990年出版前4卷。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阎康年先生对这部书的翻译出版十分关心,1988年8月去英国访问前曾与我联系,建议请还健在的《技术史》主编之一的威廉斯先生写一篇“中文版序”,我十分感谢他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希望他促成此事。阎康年先生回国后带回了威廉斯先生于1990年6月写的“中文版序”,并亲自译成中文。威廉斯在“中文版序”里介绍了这部著作的编写情由,说明了前5卷与后2卷的关系,并对中国同行翻译此书表达了敬意。

各册执行编委对工作十分认真负责,他们尽可能选择最合适的译校人员,其中有许多是相关专业的专家。译校者不畏译事艰辛,他们为弄清一些历史性术语和历史事件,经常要查阅大量资料,因此译校质量在当时的条件下还是较高的。

然而,几乎所有参与汉译本出版的大学出版社都遇到了经费不足、征订量太少的窘境,除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在关锦镗先生努力下,于1989年最先出版了他负责的那册外,其余5家出版社由于无力承担出版费用而一再拖延,最后一册是1997年出版的,六本小册子出版了8年。

威廉斯十分希望得到这部书的中译本,遗憾的是他生前只得到3册,到1997年6册书出齐后我寄给威廉斯夫人一套,她回信表达了谢意。

由于各册书出版时间间隔太久,到最后一册出版时能凑成套的数量已很少,而且各出版社为节省成本,使用的都是50克凸版纸,加之铅字排版、腐蚀锌板制作插图,印制质量较为粗糙。更为困难的是,我们对《技术史》前4卷已无力再组织翻译出版了。

3.新的转机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内学术空气渐趋活跃,出版界开始注重出版精品学术著作。1999年春,清华大学刘兵教授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的编辑吕芳到哈尔滨开会顺便来看我,我向他们讲起这套书的出版坎坷,他们听后很感动,吕芳答应回去动员他们出版社出版,并希望我协助联系版权问题。我当即给威廉斯夫人和牛津大学出版社写了信,不久后接到威廉斯夫人的回信,她高度赞扬中国同行们的工作,并答应亲自去牛津大学出版社帮助联系版权等事项。1999年6月我接到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传真件,他们原则上同意出版中译本,希望中方出版社与他们具体联系。此间,上海科技出版社将此书的出版意向转给了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年春,我把有关材料交给了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经过论证后,决意投入巨资出版这套书。2001年3月,与牛津大学出版社签订了《技术史》I-Ⅶ卷中文版出版权授权合同。2002年1月,在东北大学召开了《技术史》编译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编委会工作会议,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翁经义、副总编辑潘涛出席了这次会议,成立了以陈昌曙为主任,我与潘涛为副主任的编译委员会。会议决定由大连理工大学王前、北京科技大学潜伟、清华大学曾国屏、上海交通大学辛元欧、东北大学远德玉、哈尔滨工业大学姜振寰、大连理工大学刘则渊各负责一卷的翻译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翻译出版计划”和“翻译体例”,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前4卷的翻译和对已出版的后3卷中译本的重新校译。

各卷译稿交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后,出版社组成了英文能力强、编辑经验丰富的编辑队伍,每卷皆有专人负责。为了保证译文的准确性,出版社在上海市科协的支持下,邀请众多相关专业的专家对译稿进行了审读把关,全书按计划于2004年12月出版。

这部书的顺利出版,是与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领导敏锐的学术眼光、决策魄力与精品意识分不开的。这部书一开始即被列入该社的重点出版计划,后又被增补为“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这部书印制精良、装潢精美,出版后很快获得中国首届优秀出版物奖和第一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

这套书从出版到现在已近17年,早已售罄,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与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合同也早已到期,而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科学文化事业的进步,科学技术史的教学和研究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许多知名大学创设了科学技术史学科,成立了相应的学院、系或研究机构,科研及政研部门也急需对技术的历史有所了解。在新的形势下,中国工人出版社的领导决定重新出版这套书,而且决定出版全集,即包括索引卷,并顺利地与牛津大学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全套图书的合同。这是一个大胆而富有远见的决定,它将使该书成为一套完整的、译名规范统一、使用方便的技术史巨著流行于世。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当时虽然组织了一批专家进行审定,但是由于未翻译索引卷,各卷中个别人名、地名、术语名的汉译名不够统一;个别术语译名或内容翻译有误。在这次新版译校开始前,中国工人出版社事先将索引卷中人名、地名、术语名初步译出,要求各卷按索引卷进行校核,并按原书进行了各卷的校译,这都极大地增加了译文的准确性。中国工人出版社《技术史》中文版8卷本的出版,是我国学术界和出版界的一件大事,相信它一定会有助于我国学术界的繁荣。

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这套书进入我国已经经历了4个阶段:1965年有条件地介绍其目录;1986年六所工科院校开始联合翻译出版后3卷;2004年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正文7卷;2021年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包括索引卷在内的完整的8卷。从1965年到2021年计56年之久。

非常遗憾的是,此间,主持本书翻译工作的东北大学陈昌曙教授、清华大学曾国屏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辛元欧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刘则渊教授先后辞世。

技术经理人:陪“1”跑到“100”(光明日报)

 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后褚悦,硕博时攻读的是电化学专业,她的导师与科研团队经过十几年的攻关,研发出一种高性价比的钠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这种电池即便是在严苛的温度条件下,也能正常工作。

导师希望这项科研成果能尽快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于是,到了周末或假期,褚悦就有了一个新身份——技术经理人。

“创新成果的诞生是‘从0到1’的过程,但只有‘从1到100’,真正实现大规模的产业化,才会带来生产力水平的大跃升。这个过程会有很多沟壑,甚至‘死亡之谷’。而技术经理人,正是帮助科研成果走出‘死亡之谷’的人。”褚悦说。

在大浪淘沙的过程中,怎样让领先的科技成果及早被市场了解?怎样让实验室成果实现大规模量产?怎样让成熟的成果匹配到合适的企业?连接科研与市场两端的技术经理人被列入“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尤其令人关注。

1.不仅仅是“科技红娘”

经过两年的发展,褚悦负责运营的科研成果走过小试、中试阶段,近期已送多家头部电芯企业进行技术验证。“等测评结果出来,如果反馈比较好,我们明年就会加快推进量产线的建设。”褚悦告诉记者。

在褚悦看来,她在技术经理人职业道路上遇到的第一道坎是思维方式的转变,“科研思维和商业思维相去甚远。做研究时,我们追求产品性能的极致发挥,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要考虑材料、设备、工艺路线等实际问题。作为技术经理人,需要成为懂科技、懂市场、懂产业、懂资本、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褚悦从金融术语一点点学起,但仅靠自学显然是不够的。给予她重要帮助的是天津市技术经理人发展促进会理事长、独立技术经理人王琪。

王琪在成为独立技术经理人之前,曾有20年在国企研发、科研管理、战略等部门的工作经验,“技术产业化全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做过”。随着落地项目与业内口碑的积累,她成了独立技术经理人。

“‘技术经理人’的雏形,是改革开放之初周末做兼职,为长三角大批乡镇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中的科技人员——星期天工程师。”王琪说,20世纪90年代,技术经纪人制度逐步形成,技术经纪人培训及经纪机构陆续出现。1997年,为促进和规范技术经纪人的发展,原国家科委发布《技术经纪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并编制《全国技术经纪人培训大纲》。在当时的文件中,技术经纪人的工作被定义为“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居间、行纪或代理”。

时至今日,这个群体也常常被称为“科技红娘”。

但在王琪看来,这个称呼与当下时代对技术经理人的需求是错位的:“‘红娘’更多是撮合,靠信息差赚钱,但对于技术经理人来说,这才刚刚是工作的开始。”

2022年,技术经理人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对这一职业的定义是,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

从单项任务到跟进全链条,“技术经纪人”与“技术经理人”一字之差,内涵已大不同。

2.初创企业最早的合伙人

在记者的采访中,“复杂”是描述技术经理人工作的高频词。

据王琪介绍,当专家学者萌生出技术转化的想法时,技术经理人便可适时加入团队。在后续环节中,技术经理人将承担一系列重要工作,包括精心规划知识产权布局、制定详尽商业策划、积极寻觅投资方与合作方、组建高效公司团队等。此后,还可能带领团队参与各类“比赛”及“路演”活动,充分展示技术优势与水平,主导合同谈判,助力企业构建完善制度体系、理顺财务流程,直至企业最终实现自我良性发展与持续“造血”功能。技术经理人在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类似于“个人投行”,又似“创业导师”。

那么,在纷繁综合的业务中,技术经理人最核心的技能又是什么呢?

王琪认为,是“架构”——“技术经理人应该是一个把控管理流程的人。”

在广东省佛山市产业研究院,记者得到了相似的回答。

佛山产业研究院成立于2018年,是广东省科学院的下设机构,专注于科研成果转化。在佛山产研院成立初期,院长殷红军曾带领团队调研了100多家运营状况欠佳的创业团队,最后惊奇地发现,100多家企业中仅有两家是因为科技问题而失败,“在实验室里做得很漂亮的一个结果,中试产品做不出来”。其余则是因为产品跟市场不适配、公司治理不善等原因。所以他认为,技术经理人最重要的工作是“把公司建起来”。

在佛山产研院,技术经理人需要学会给创业团队设计公司顶层结构,包括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产品结构等。股权结构解决利益分配和责任主体划分问题,治理结构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运行效率和规范问题,产品结构解决公司生存发展、与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协作分工的问题。

顶层结构设计好之后,还要解决合伙人要履行什么义务、如果没履行怎么办、如果合伙人想退出以什么方式出去等实践中反映出的普遍难题。“技术经理人就是初创企业里最早期的合伙人,要去落实公司治理结构,陪伴企业成长。”殷红军说。

3.技术经理人极为紧缺

佛山产研院目前面临的最现实的困难,是技术经理人欠缺。

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中科创星创始合伙人米磊等人所著的《硬科技2:从实验室到市场》提到,在欧洲国家,科研人员与技术经理人的配比大概是25∶1,即每100个科研人员需配备4个技术经理人。相比之下,我国技术经理人极为紧缺。

面对这样巨大的缺口,2024年1月,中国科协发起的“科创中国”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试点建设启动,该项目将推出一批精品技术经理人初、中、高级教材和系列课程。2024年9月,工信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在第五届世界技术经理人峰会上表示,支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机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本地创新体系建设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目前,全国已经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36家,技术经理人协会近20家。

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率先开设技术转移硕士专业学位,此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同济大学等多所高校也相继开设这类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专业的学生构成主要有四类群体:科技创业者、大中型企业技术高管、科学家合伙人(投资/创业)、技术转移服务专家。从2024年入学新生数据来看,他们平均年龄36.2岁,平均工作年限13.3年,平均管理年限8.2年。

不难看出,这是高端人才系统化、再提升的过程。对标的正是培养“架构师”式的技术经理人。

与之相对的,职业新人应如何上手呢?

王琪建议可以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她介绍,天津市技术经理人发展促进会的一大公益项目,就是帮助青年科学家进行成果转化。“我们通过这些项目,吸引了一些非常有经验的技术经理人加盟,以他们为核心再辅以两三个刚入行的人组成小分队,既锻炼了新人,又构建了工作网络。”

另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团队合作。

2022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成立了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杭转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的技术转化部门不同,这是一个政府主导的第三方平台。目前已入库75万项科研成果,成功转化其中百余项。

刘锐是杭转中心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负责人,他介绍,目前团队中直接负责成果转化工作的人员有十余位,除了亲自参与成果转化之外,他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中心签约的技术经理人组织起来,进行团队合作。

“有的技术经理人是输入型的,擅长技术的理解与把握,有的是输出型的,擅长撮合交易,对企业管理、金融资本运作等都有一定了解,大家可以组团作战。”刘锐解释,“具有独立作业能力的技术经理人当然最理想,但这样的人才数量有限。将不同能力层次或者擅长不同方向的技术经理人组合起来,共同去推动项目落地,也是一种值得探索的方式。”

4.职业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刘锐坦言,杭转中心目前的签约技术经理人基本都是兼职,本职工作多为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转人员,知识产权代理等第三方服务商或者科技企业员工。这也是目前技术经理人比较主流的构成力量。

成为专职的技术经理人瓶颈何在?褚悦从新人的角度分析:“科研成果转化的周期很长,快的一两年,慢的5到8年都有可能。有时候一年接触很多项目,但能够进行落地的微乎其微。这种不确定性对于新人来说是最大的障碍。”

“有的科研团队跟产业方联系上了,可能就会‘跳单’,技术经理人的前期工作就白费了。”刘锐说,“像我们这样专门做技术转化服务的公司如何走市场化道路,我们也在探索。”

刘锐建议,可以采用“分段收费”的模式,即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不同阶段,将需求方的任务进行拆分,如拟定商业化方案、提供咨询、拟定合同等,每个任务对应不同的费用,按照所做环节逐项收费。

近年来,江苏、安徽、上海等地都相继发布了技术经理人佣金收费标准,让技术经理人“有价可循”。比如上海《技术经纪人服务佣金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提出,提供不超过3小时的专业咨询,建议收费1000元/次;提供信息介绍,建议按照乙方收益1%~5%分成,或者面议。

此外,作为一项新兴职业,职业体系建设还有不少有待完善之处。

目前,超过15个省份将技术经理人纳入职称序列,多以工程师或者研究院序列设置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但受访者认为,目前职称评定标准有待细化,应适当提高晋升门槛,否则可能会导致行业内“鱼目混珠”。还应设置职业技术经理人准入资格,出台执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定期考核,以此来规范和维护职业技术经理人的专业性。

虽然这一职业有诸多不成熟之处,但谈及未来发展,褚悦希望博士后出站后能够从事这一工作:“如果在这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中,我能够提供一些服务和帮助,这是一件非常值得自豪也很幸福的事情。”

技术经理人:“从1到100”的重要“推手”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新实践”系列报道之二(科技日报)

 “如何成为一名合格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理人证书你拿到了吗?”在某社交软件上,关于技术经理人的讨论热火朝天。

“岗位职责包括与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投资机构等单位密切交流,挖掘优质项目”“具备技术经理人中级及以上证书者优先”……在某招聘网站上,有关技术经理人的岗位信息持续更新。

越来越多信号表明,技术经理人这一新兴职业正迎来发展风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这让不少从业者备受鼓舞,纷纷感叹“职业发展的春天到了”。

各地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进展如何,开展了哪些有益探索,还面临何种挑战?科技日报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

“科技红娘”进入2.0时代

如果说研发突破是“从0到1”,那么“从1到100”就代表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市场。技术经理人,就是一群努力加快“从1到100”进程的人。他们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工作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

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对技术经理人的需求随之不断增加。从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到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再到2018年科技部印发的《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国出台一系列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举措,明确提出支持技术转移人才发展。2022年,随着技术经理人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从业者获得了更强烈职业认同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北航先进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汤鹏翔认为,科技成果转化意味着从科研逻辑向市场逻辑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科研人员要找准自身定位、实现知识价值,都离不开技术经理人的帮助。“成人之美”,也是技术经理人自身价值的体现。

对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林展江而言,技术经理人是让技术供需双方进行有效对接的“科技红娘”。林展江在研究机构工作了30多年,对大量科技成果“沉睡”在实验室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深感惋惜,转而投身技术经理人这一新兴职业。“我们每年都要走访大量企业,了解技术和创新需求,并据此收集凝练不同行业的科研成果,努力发挥‘架桥人’作用,促成科技成果精准对接。”林展江说。

当前,“科技红娘”的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正在从居间服务的1.0时代转向“专业咨询+科技投资”的2.0时代。

今年6月,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李贺军团队完成的“碳纤维增强高性能湿式摩擦材料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202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7月,该项目落地西安浐灞国际港,西安博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专注于高性能摩擦材料研制生产。项目的快速落地,离不开技术经理人的保驾护航。

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主任符新伟带领的技术经理人团队为项目量身定制转化方案。“从辅导企业进行项目、奖补申报,到推动联合地方、学校共建先进纤维增强轻质复合材料中试基地;从帮助企业争取市场订单,到联系投资机构进行融资……我们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助力企业加速实现技术熟化、产业化。”他说。

人才培养评价有新招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要实现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需跨越漫长且充满风险的“死亡之谷”。技术经理人要在这“死亡之谷”上架起桥梁,绝非易事。

在上海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刘群彦看来,技术经理人必须具备极高的综合能力,要知政策、精技术、会管理、懂金融、明法律、通市场、擅转化。

汤鹏翔认为,技术经理人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如何与科研团队建立互信。技术经理人在市场洞察、渠道搭建、资源整合等方面的能力,是赢得科研人员信任的关键。

为培育高素质技术经理人,各地近年来多措并举,加强学历教育培养、探索职称改革、完善激励机制。

今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首届技术转移硕士毕业,被认为是高层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一件大事。刘群彦介绍,作为国内首个开设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学位点的院校,上海交通大学采用“多元化师资+定制化课程+模块化场景”模式,引入金融界高管、企业创始人、律所高级合伙人等专家资源,对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进行培训和指导。

不仅是上海交通大学,很多高校行动了起来。近年来,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纷纷设置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方向,培养复合型高水平技术转移专业人才。与此同时,各地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不同等级的技术转移人才专业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在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职称评定方面,广东走在前列。2021年,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指导下,广东省科学院牵头在广东开展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林展江便是首批持证上岗的技术经理人之一,他说:“职称评价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助于进一步畅通技术经理人职称晋升和能力提升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到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服务及运营工作中来。”

目前,多地将技术经理人纳入职称序列,将技术经理人才列入“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北京、陕西、成都等地出台推动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行动计划、认定工作指引等专项政策……一系列举措显著提升了技术经理人的社会认可度。符新伟道出许多从业者的心声:“这坚定了我在科技成果转化道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的信心。”

职业发展瓶颈待突破

科技部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技术经理人数量突破3万名。

也要看到,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当前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处于发展初期,职业化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一位技术经理人谈起从业的困难时说,近10年接触项目上千个,真正深入的项目有二三十个,长期跟进和落地的项目只有两三个。这虽是个案,但项目周期长、不确定性大是技术经理人工作的共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技术经理人队伍的持续扩大。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当前亟须进一步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路径,建立健全技术经理人的准入、自律、评价、晋升等制度体系。

其中,如何完善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备受关注。“一些从业者虽然获得了技术经理人职称,但所在单位却没有合适岗位来聘任,导致他们依旧无法享受职称待遇,这对技术经理人的积极性会产生负面影响。”符新伟说,高校院所可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增设成果转化专职岗位,将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结合起来,不能让技术经理人职称只是“一张证书”。

这方面,上海正在进行有益探索。刘群彦介绍,2023年,上海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将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技术经理人聘用和培养,并将技术经理人引育纳入项目绩效考核。

完善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的政策信号也愈加清晰。2023年,科技部印发的《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央企国企、科技园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根据现实需求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聘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实现人才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全流程赋能。

为将技术经理人打造成科技服务行业的主力军,受访专家期待更多突破技术经理人发展瓶颈的举措出台。“目前职业资格认证、考核评价机制和行业管理制度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建议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及配套措施予以规范。”符新伟说。

刘群彦也认为,让技术经理人执业有路径、行业有规范、评价有方法、晋升有通道,才会实现行业体系化和规范化发展。

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

城市全周期管理(节选)

一、 

“全周期管理”本是一个管理学概念,也称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这一概念旨在通过将产品的生命周期细分为导入、成长、成熟、衰退等若干阶段,并在每一阶段实施跟踪介入,以全过程保证产品质量,进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伴随理论和实践发展,“全周期管理”逐步从产品管理向各领域管理拓展。总体而言,“全周期管理”注重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运行机制、过程结果等层面进行全周期统筹和全过程整合,以确保整个管理体系从前期预警研判、中期应对执行到后期复盘总结,各个环节均能运转高效、系统有序、协同配合。

城市是一个动态、生长的生命体,复杂、开放的巨系统。尤其是超大、特大城市,由于规模的巨型化和人口的大量聚集,在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极易遭遇超出一般承受能力的社会风险。科学的城市治理,应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方式,运用发展、全面、系统的思维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场景的精细治理。在此意义上,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以大数据和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形成系统、协调、完备的治理体系,是增强城市韧性、提升城市治理和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苏联与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的整理、出版 (转载)

经典作家一生著作浩瀚,但时代未能允许他们的著作大量出版和传播,储存条件也制约了其保存。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就有许多材料是保存在友人和同志那里的,到20世纪初, 马克思恩格斯依然有大量手稿未能问世,被封存在柏林德国社民党档案馆中;这些文献历经波折,在多次辗转中散失严重。德国法西斯上台执政后,手稿迁至丹麦,放在哥本哈根的丹麦工人银行的保险柜里,后被一家荷兰银行以 7. 2 万荷兰盾的价格永久收购。

如何整理这些宝贵文献并将它们公诸于世,如何以完整的历史批判性版本树立科学共产主义创始人工作和活动的宝贵纪念物,奠定全面研究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和实践的基础,成为一个关乎马克思主义历史事业推进的重大课题。

十月革命后,俄共(布)立即成立国家级的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研究院的任务就是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所有文献遗产都汇集到莫斯科,在此基础上筹备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他们采用购买原件、购买影印件等方式进行收集,并在此基础上筹备世界第一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全集。苏联作为第一个标明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艰苦环境下长期以来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社会主义运动文献的保存、整理、出版和传播做出首屈一指的贡献。文献是思想、理论的物质载体,文献工作对于继承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意义重大。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以俄文马恩全集第一版为例,简要回顾了苏联在这方面曾作出的工作。

十月革命前的马恩文献情况

编辑和出版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集在这两位思想家在世的时候就已经提上日程,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50年代初,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成员海尔曼·贝克尔建议马克思以文集的形式出版马克思于19世纪40年代撰写的一些著述,马克思欣然接受。当时计划出版马克思文集共两卷10分册。1851年4月底,刊有《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等文章的第1卷第1分册印刷装订完成。5月3日,马克思就得到了样书,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我写的玩意儿的一个分册已寄来。”但不久,贝克尔不幸被捕,出版文集的计划就此流产。

马克思去世后, 恩格斯对其留下的档案进行了系统整理,按专题和时间顺序对马克思的手稿、书信、 提纲、 笔记和其他遗物进行了分类整理, 给马克思的很多笔记本注上了标题, 列了内容目录。恩格斯在给友人写信时曾多次提到, 马克思留下的诸多材料有助于《资本论》 第 2 卷和第 3 卷的出版、 编修共产主义者同盟史和国际工人协会史以及写作马克思的传记。

结集出版马克思著作在19世纪80年代就被后人提上议事程。1883年3月底,俄国社会民主党人普列汉诺夫和查苏利奇在为召开哥本哈根德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的贺信中建议,为出版马克思全集通俗版筹集资金;1884年4月27日,鲁道夫·迈耶尔建议恩格斯出版马克思全集;1885年5月,苏黎世《社会民主党人报》负责人海·施留特尔编辑《社会民主党丛书》时,计划出版一卷《马克思短篇著作和文章集》,并请求恩格斯的同意和帮助;1891-1892年,保·辛格尔和理·费舍计划由社会民主党在柏林的出版社出版马克思短篇著作集,也曾向恩格斯咨询过;1892年8月25日和9月22日,维·阿德勒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表达了出版马克思全集的愿望;1894年1月27日,《前进报》出版社负责人理·费舍建议恩格斯,大规模分册出版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集。

此时的恩格斯虽然正呕心沥血地整理编辑马克思的《资本论》,但他始终将出版马克思全集的工作视为己任。他认为,其他人最好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马克思各个短篇著作。“我乐于同意把马克思的一些个别的、现在不加任何附注和解释就可以看懂的作品以小册子的形式出版,而且只同意这些作品不加任何附注和解释简单地重新发表。……如果你们不老是缠住我不放,给我留点时间完成第三卷,我自己是能够在这方面做一些正经事的。”“我曾经允许党以单行本出版马克思一些篇幅不大的著作,不加注释和导言。超过这个限度,我就不能同意了。出版全集是我今后的义务,我不能允许事先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从我手里把它夺走。”待到恩格斯结束《资本论》第3卷的整理工作,开始着手筹备马克思全集时,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了。1895年4月15日,恩格斯在给理查·费舍的信中写道:“我有一个计划——把马克思和我的小文章以全集形式重新献给读者,并且不是陆续分册出版,而是一下子出齐若干卷。”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实现这个设想就赍志辞世了。

恩格斯去世后,根据他的遗嘱,其所有档案被分成了三部分: 马克思的小女儿爱琳娜得到了马克思的所有手稿和信件; 恩格斯的手稿和信件( 包括与马克思的通信) 交给了以倍倍尔和伯恩施坦为代表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 恩格斯的家信和一些亲友的来信则都交回给了写信人。此外,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在世时, 很多材料就已经在他们的朋友和同志手里。很多著作的手稿留在了他们投过稿的出版社、 报社和杂志社。当时对遗产整理工作做了分工:考茨基负责编辑有关剩余价值理论的手稿;伯恩施坦和倍倍尔负责编辑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梅林负责出版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集(1)。1902年,由迪茨出版社出版了梅林编辑的四卷集《卡·马克思、弗·恩格斯和斐·拉萨尔的著作遗产》;1905—1910年,考茨基编辑出版了三册本的《剩余价值理论》;1913年,伯恩施坦与倍倍尔出版了四卷本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但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许多文章散落于四处,甚至不为人所知,因此,他们对遗著的整理并不全面;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他们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和书信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隐匿和删改,因此缺乏长久的学术价值。

1910年12月30日,鲁道夫·希法亭、麦克斯·阿德勒、奥托·鲍威尔、阿道夫·布劳恩、达·梁赞诺夫和卡尔·伦纳在维也纳举行了一次“马克思主义者会议”。会议的目的就是讨论阿道夫·布劳恩提出的计划,即“为开始重新出版马克思的著作,要么采取世界性的行动,要么至少要让德国的马克思主义者采取行动”。因为随着1913年即马克思逝世30周年临近,马克思著作的版权保护即将失效。到那时,任何人都可能为自己的目的出版这一巨大的思想宝库。“马克思主义者会议”的结果是,由梁赞诺夫执笔,起草了一份出版马克思著作的“维也纳出版计划”。1911年1月1日,他们向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提交了“计划”,并建议成立一个由倍倍尔、库诺夫、狄茨、希法亭、考茨基、梅林和梁赞诺夫等人组成的委员会,目的有两个,一是筹备、编辑和出版一部马克思全集,这部全集应当符合各项学术要求,包括收文尽量完整、经过系统编辑、对马克思著作的各份手稿和刊印稿进行比较、附有内容丰富的序言和索引。二是发表一部马克思传记,并尽可能将这部传记收入全集。“计划”还建议,能否根据恩格斯当初的想法,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合在一起编辑出版,因为他们两人在个人友谊、思想历程、社会主义运动等方面都有着紧密联系。倡议者们主张,这个计划必须迅速筹划。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人力和财力,这一计划未能得到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的重视。

必须说明的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及未发表的手稿浩瀚博大,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够完成的事情,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支撑,有庞大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团队长期坚持不懈地投入其中。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这项巨制的系统编排成为现实。

一项国际主义的工程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终于有舞台完成其始终强调的国际主义任务,即采取一切措施普及国内外已经发表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并将他们尚未发表的遗著发掘出来。只有完成这项工作,才能更好地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

1921年,在马克思主义博物馆的基础上成立了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Институт К. Маркса и Ф. Энгельса),列宁挑选了“视野广泛、有丰富学识、极好地掌握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文献遗产”,并一直从事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编辑出版活动的达维德·梁赞诺夫担任研究院首任院长,作为实施这项工程的最佳领导者。

1924年5月,俄共(布)在苏联最沉痛的时刻——列宁逝世之际召开了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严峻而复杂的问题等待着代表们商讨。其中,如何处理马克思恩格斯理论遗产的问题仍是俄共(布)代表关注的重点。根据梁赞诺夫关于发现马克思恩格斯遗著新材料的报告,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出版《全集》的专门决议:“代表大会委托中央委员会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协商,采取一切办法来尽快地出版俄文版和其他文字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7月11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СНК)赋予研究院特殊的权力,即收集、保存和出版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遗产,并且“认定位于莫斯科的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是苏联境内唯一的,与马克思恩格斯活动及其著作出版有直接关系的全部原始资料的国家保存者,研究院有权从苏联联盟国的所有国家机构中没收上述原始资料”。

该研究院先后编辑完成两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中文版、朝鲜文版、罗马尼亚文版等文种所依据的版本;先后两次开启马克思恩格斯文本历史考证版(MEGA)的编纂工作;其机关刊物《马克思恩格斯文库》(同时用俄文和德文出版)和《马克思主义年鉴》出版了大量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未发表的文本;培育了众多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专家,围绕马克思恩格斯的重要著作、手稿、笔记展开了缜密研究,相关研究居于国际领先水平。1931年,该研究院同1923年组建的列宁研究院合并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Институт Маркса-Энгельса-Ленина),不久又获得众所周知的名称“苏共中央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研究院”(Институт марксизма-ленинизма при ЦК КПСС)。

梁赞诺夫与资料收集

研究院成立之初, 仅仅拥有马克思写给阿·卢格的 8 封书信原件。在整个国家面临饥荒、 满目疮痍的艰难时期, 梁赞诺夫完成了看起来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不仅得到了政府授予的广泛权限,还得到大笔资金用于收购文献资料和图书。

首任院长达维德·梁赞诺夫当时“已经磨炼出独特的工作方法,特别是闻名遐迩的、后来几乎带有传奇色彩的收藏图书和管理图书的激情”,不愧为“收集资料的能手”。他与同事多次到欧洲收集并得到1/3的马克思手稿原件,影印了最全面的马克思文本复制件,得到马克思恩格斯诸多重要文本的出版权,对于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手稿、笔记及其相关文献,“每一份档案、每一个书信原件或每一个拷贝,都不是一束束、一捆捆,而是逐个单独处理的。”

正像波克罗夫斯基( М. Н. Покровский) 所说的那样: “欧洲市场向梁赞诺夫敞开了大门, 他是欧洲市场上出现的首批买家之一, 几乎比所有人都要早。我们在国外连一台机器都没买之前, 很多价值连城的手稿和珍贵版本就已经坐上英国驱逐舰漂洋过海来到了我国。”

梁赞诺夫在文献资料和图书收集方面表现出了非凡的毅力和敏锐性。他本人与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层私交甚笃,他侨居德国期间曾经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工作过,十分熟悉这些档案,他所具备的这些条件对于帮助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充实马克思主义史料来说可谓得天独厚。1924 年, 梁赞诺夫与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签订了向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提供马克思恩格斯文献遗产中的手稿和书信影印件的协议。梁赞诺夫从德国运回了 7000 张马克思未发表过的经济学手稿影印件。1924—1928年间,马克思恩格斯及其战友们的所有文献资料第一次得到系统编目和整理。

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从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获得了大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文献遗产和荣克 - 贝克尔、 赫斯、 莫特勒、 左尔格等其他人的很多文献资料。除了影印件之外,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还得到了马克思、恩格斯、 乌托邦社会主义者以及巴黎公社和欧洲各国工人运动领导者的很多手稿原件。为了加强这一工作,梁赞诺夫在欧洲各国为研究院建立了一个通讯员网络。通讯员们的职责就是为研究院的档案馆充实有关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史的原始文献。这些通讯员和很多机构、 书店、 文物商和收藏家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如果无法购得原件,就想办法购买影印件。担任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驻法国通讯员的先后有鲍里斯·苏瓦林、列昂伯恩施坦和亚历克斯·吉恩, 德国的通讯员是鲍里斯·尼古拉耶夫斯基, 英国的通迅员是哈里·斯蒂文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献影印工作的重大意义逐渐彰显出来,因为后来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里的部分马克思手稿原件被盗走, 或者在档案馆多次搬迁过程中被遗失。

与此同时,1922—1923年由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第一次开始计划筹备出版32卷本俄文版全集。但随着1923年夏秋梁赞诺夫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档案馆里发现了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在内的许多新的马克思恩格斯手稿,它们的发现使得研究院必须在完全掌握这些文献内容的基础上再着手准备《全集》。在1923—1924年出版了四卷《全集》之后,研究院不得不暂时延迟了出版工作。

在艰难的辨别工作的过程中,梁赞诺夫意识到,对这些资料进行烦琐的整理和识别,仅仅是为了将它们翻译成俄文,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他修改了出版计划和编辑方针,决定在筹备出版《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的同时,出版《全集》俄文版。出版工作延缓的另一个原因是,1926年夏,研究院已经做好了文字上的准备,但是,出现了技术性的问题——缺少优质的纸张和铅排字,因此,出版计划不得不改变。

筹备第一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在研究院领导和驻西欧各国学术通讯员的共同努力下,到 1930 年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档案馆已成为欧洲最大的档案馆之一, 在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史文献收藏方面首屈一指。这时档案馆已拥有 1. 5 万份原件和 17. 5 万份影印件。文献资料分为德语国家、 拉丁语国家、 斯拉夫语国家、 马克思恩格斯和第一国际史五个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文献共有 4316 个卷宗, 其中包括 437 份原件和 5. 5 万张影印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俄文第 1版和第 2 版以及 MEGA1 就是在这些材料基础上整理出版的。

再次启动首部《全集》的编纂和出版工作是在1928年,并于1947年出版完成。从1928年俄文1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问世时起,几乎每年都会出版几卷。

1931年,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与列宁研究院合并后,《全集》出版的速度明显加快。当年研究院就出版了第14卷和第15卷。从1934年起,研究院开始出版马克思恩格斯与他们的朋友、战友和其他人的一些通信的卷次。

《全集》俄文1版共用了19年的时间出版,这远远落后于当时规定的期限,当时计划用3年的时间出齐全部卷次,但实际上,在前三年里只出版了11卷。

《全集》俄文1版共收入马克思恩格斯著作1247部(篇);其中约有460部(篇)的著作不被人所知。在460部(篇)著作中,有约30部(篇)属于无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还是逝世后都不曾发表过的手稿;约430部(篇)属于作者生前发表过,但在《全集》俄文1版出版前不被人所知的。这些论著以没有署名或署其他人名字的形式发表在当时各种机关刊物和共产国际的文献中。此外,俄文1版还收录了首次翻译成俄文的马克思恩格斯论著约180部(篇)。《全集》俄文1版共收入马克思恩格斯书信3298封;其中马克思恩格斯写给其他人的信有1729封,在这1729封信中,有596封信是首次发表的。有145封信此前曾缩略发表或发表过片断,而在这里第一次以完整的形式发表。

历史意义

《全集》俄文1版的问世,不仅是编辑和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毕生著作的成功尝试,而且为20世纪中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提供了最主要的版本。《全集》俄文1版的重要历史意义在于:

第一,倾举国之力,在世界范围内首次成功出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全集。出版《全集》决非个人能力所及,将其作为国家大事、党内行为,集中大量资源,有益于将这项鸿篇巨制系统编排出版。《全集》首次成功尝试是一个创举,它扩大了人类的认识范围,开辟了新的知识领域。更为重要的是,“它把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和书信收集在一起,其中许多是珍本。这样为深入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起源、它的形成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国际工人运动的唯一思想武器首次创造了条件。”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的许多著作和书信的首次发表,参考资料的初次编写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全集》俄文1版的重要价值在于,“全集中有450多篇著作和779封书信是第一次发表的。这些新发表的著作大部分(420多篇)是研究院工作人员在仔细查阅19世纪各种期刊的过程中发现的。他们查阅了马克思恩格斯发表或可能发表过文章的数十种报刊、杂志和百科全书。结果在马克思于1848—1849年主编的《新莱茵报》中发现了129篇文章,从美国《纽约每日论坛报》发现了180多篇文章,从维也纳《新闻报》发现了41篇文章,从《新美国百科全书》中发现了20多篇文章,还从19世纪40年代德国、法国和英国各种杂志上发现15篇文章。同时,读者还可首次读到前所未知的马克思创始人的手稿”。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有关书信的新材料,“除首次发表的信件外,还有马克思恩格斯彼此往来的信件183封和将近600封给第三者的信件,这些信件都为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工人运动的研究者,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记作者提供了新的最珍贵的材料。各卷书信之所以如此珍贵,还因为其中第一次无遗漏、无错误地发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信件。这与早在1913年由伯恩施坦主编发表的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遗稿有显著的不同。”

此外,在梁赞诺夫和苏联马列主义研究院第二任院长阿多拉茨基的先后主持下,由编者们编写的各种说明、注释和资料汇总工作也具有一定的价值。例如,每卷开头的长篇编者前言或编者说明,介绍了当时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的历史背景、基本内容、主要理论贡献及历史地位。这些资料不仅反映出当时的研究水平,而且为读者提供了阅读的线索和思路。而每篇文章的简短脚注,卷末的人名索引、名目索引和其他索引等,都力图帮助读者解除阅读时遇到的具体困难。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在准备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资料通俗易懂,对于加深领会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纲领和策略,对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

历史局限

第一,即使是已发表的重要著作也被遗漏了。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于1852年5—6月的《流亡中的大人物》(1930年曾由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第一次以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5卷)、恩格斯的《资本论》第1卷纲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第二,对手稿的考证研究及译文工作做得不细致,以致出现错误。例如,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被误认为是《神圣家族》的准备材料;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在结构安排上出现错误。“有些正文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已有一些版本,但并未进行比较,有时选择原本不恰当,对术语重视不够,译文中存在严重错误。还必须指出,不同卷次的译文质量不平衡。某些著作,其中斯克沃尔佐夫-斯切潘诺夫校订的著作的译文则还需要极其认真地进行加工。”

第三,《全集》俄文1版收入了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作品,这样的作品竟达26部(篇)之多。

第四,参考资料无论是质量还是体例都不符合出版科学共产主义经典作家著作的要求,既不符合供科学研究的版本要求,也不符合通俗版的要求。除了前几卷以外,后面一些卷次的说明非常简单。注释也完全不令人满意。此外,这一版还缺少必要的书目索引、地名索引和期刊索引,而名目索引也存在着严重的缺点。

第五,一些卷次脱离了以年代为顺序的原则,并且没有任何体系,违背了科学的编辑方法。例如,在第6、7、9、10卷和第11卷上册中的文章按照专题原则排序,而在第1、5卷和第11卷下册、第12卷下册中的文章则按照在同一刊物中发表的顺序原则排序。

列宁著作在俄国的编辑与出版

К. Маркс и Ф. Энгельс. Сочинения в 50 томах (комплект из 54 книг) 【K. 马克思和 F. 恩格斯。50 卷文集(54 本书套装)】

俄文第二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К. Маркс и Ф. Энгельс. Сочинения. Изд. 2)是根据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由苏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研究院(该机构于1956年更名为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编译,由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局(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е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литературы,简称Госполитиздат)于1955至1981年出版。

该版《全集》原计划出版30卷(共32册)。后因收文内容的不断扩充,实际出版50卷(共54册)。全50卷分为正卷39卷(共42册)与增订卷11卷(共12册)。正卷39卷于1955至1966年出版。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68年开始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著作,新发现的著作和书信,没有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至39卷的著作,以及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编入该版《全集》,从1968至1981年共出版了增订卷11卷(共12册)。

作为已出齐的马恩著作集里,俄文第二版是收入马恩文献最多的版本,为德文版、中文第一版和越南文等各国语言文字版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出版计划奠定了基础。

俄文版:К. Маркс и Ф. Энгельс. Сочинения в 50 томах (комплект из 54 книг)

论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的联系和区别(转载)

 摘要:本文在阐述法务会计的含义之后,着重分析了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在工作程序与方法、证据与业务活动、执业准则与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密切联系,并进一步指出了两者在目的、对象、立场、执业标准、工作起点、推断方式、职能、主体、证据的取得与运用、业务报告等方面的重要区别。

  关键词:法务会计;独立审计;联系;区别

  法务会计是指为处理涉及财产权益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项依法提供专家证据、专家辅助和专业咨询的会计服务活动。独立审计师从事的法务会计服务与独立审计业务的关系如何?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

  一、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的联系

  法务会计和独立审计都以相关的财务会计活动及其资料为基础,两者在工作程序与专业技能等方面有许多共通之处:

  (一)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般情况下,法务会计通常都要遵守以下几个工作步骤:一是会见委托人,以取得对重要事实、当事人及相关情况的了解;二是核查纠纷,即与各方当事人联系,从各个侧面进一步了解案件或纠纷的有关情况;三是初步调查,一般是指实地对案件或纠纷涉及的财会事实进行简略考察,取得初步证据;四是制订行动计划,即根据前面步骤获得的情况和资料,确定应该达到的目标及完成目标应采用的方法等;五是取得相关的证据,包括文件、经济信息、财产情况、个人或公司资料、其他专家意见及事件发生的证明材料等;六是证据分析,其采用的方法有计算机模型、回归分析、敏感性分析、现值分析、图表解释分析、损失计算等;七是撰写报告,即根据获得的案件事实材料及分析结果等,提出最后分析结论的专家意见报告。

  在独立审计中,审计目标确定后审计人员需通过审计程序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同的被审计单位,其具体的审计程序亦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准备、实施和完成三个阶段。在审计准备阶段,需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初步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审计风险和编制审计计划。在审计实施阶段,需进驻被审单位、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审查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收集审计证据。在审计完成阶段,需整理、评价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必要时并提出管理建议书。

  由此可见,法务会计和独立审计的工作程序极为相似。从业务实践来看,提供法务会计服务的主体大都是独立审计师,法务会计的工作程序正是他们在独立审计程序基础上加以改造形成的。

  法务会计在各阶段的工作程序中,广泛采用会计、审计、统计、侦察、计算机等各种适当、有效的方法,具有综合性、专业性和灵活性等特点。独立审计所运用的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技术方法,是法务会计中广泛采用的重要方法。需注意的是,由于业务目的的不同,法务会计中分析性复核只能用于提供寻找证据的线索,不能直接取得有效证据。此外,审计工作底稿汇集了独立审计的全部业务记录、证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它实际上是审计业务的一种有效组织方式,这种思路及工作方法在法务会计中可以参照使用,但不一定要照搬。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案件或法律事项的工作记录、证据材料等一般汇集成案卷,有其自身的规范要求。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以案卷形式对证据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符合公安司法人员的习惯,有利于两个职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二)证据与业务活动

  证据是用以证实证明对象的事实材料。法务会计应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以证实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会事实。独立审计应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可见,两者在证据的要求上,都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从数量方面看,两者都应满足充分性要求。当然,由于法务会计的目的在于探求与法律事项相关的财会事实真相,而不是考察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公允性要求,因此其充分性要求比独立审计要高出很多,这是从事法务会计服务的独立审计师必须十分注意的方面。从质量方面看,法务会计要求证据确实,笔者认为它包括客观性和相关性两个方面。所谓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是独立于人的主观认识的客观现象,其中包含着真实性要求,即主观认识应符合客观事实。所谓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意图证明的争议事实之间存在合理的关系,[1]证据的存在比不存在使实体法所规定的系争事实更有可能或者不可能。[2]独立审计的证据在质量上要求具有适当性,即应满足相关性与可靠性要求。所谓相关性,是指用作审计证据的事实凭据和资料必须与审计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联系。

  所谓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它受到审计证据的来源、及时性等因素的影响。可见,法务会计证据的要求与独立审计证据的要求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

  由于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的证据具有共同的基本属性,因此就两者所需共同考察的经济活动而言,它们的证据可以相互采用或成为进一步搜集证据的线索。换言之,在相同的业务范围内,审计证据可作为法务会计的证据材料或线索,法务会计的证据也可作为独立审计的证据或线索。并且,审计报告与专家意见也可相互成为对方的证据。例如,在年中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下,法务会计调查所获得的火灾损失等证据材料及专家意见,就可作为年终报表审计的证据或线索。

  由于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在工作程序、方法、证据要求等方面的密切联系,实践中新兴的法务会计业务多由经验丰富的独立审计师承担,并已成为许多会计师事务所中成长迅速的一个新的业务门类。尤其是在管理层舞弊治理链中独立审计与法务会计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对有效打击该类经济犯罪发挥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三)执业准则与道德规范

  在美国,法务会计业务是从审计业务中孕育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两者的执业准则与道德规范有许多共同之处。

  1.在目前尚未制定系统的法务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某些审计准则为法务会计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技术标准。如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82号规定了如何对企业舞弊进行审核的技术标准,为法务会计所遵守。并且,即使报表和账簿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法务会计人员还应该根据职业经验来判断这种一致是否偏离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若是,则应调查取证,以查清相应的财会事实。目前在我国,法务会计业务可参照的执业准则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第5号——审计证据、第12号——与管理当局的沟通等。

  2.管理咨询服务准则对法务会计的直接约束。在美国,管理咨询服务准则中的服务包括破产服务、价值评估服务、财务信息编制、潜在合并和购并的分析以及法务会计。可见,法务会计属于咨询服务的一部分,自然应当遵守管理咨询服务准则。

  3.职业道德规范的共同适用效力。职业胜任能力、合理职业谨慎、计划和监督、足够的相关信息、代表客户的利益、与客户的理解以及与客户的沟通等是独立审计与法务会计均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守则。尤其重要的是,在执业过程中两者都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的区别

  法务会计具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并以此区别于独立审计。从根本属性上看,法务会计是专为法律事项的处理提供会计服务,表现为法律服务性;而独立审计主要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鉴证会计报表,表现为社会服务性。此外,两者在目的、对象、立场、执业标准、职能、主体与业务报告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差异。

  (一)目的与对象

  法务会计的目的是通过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对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会事实发表专家意见,作为公安司法人员、当事人、律师等查清相关财会事实的证据。独立审计的目的在于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能够得到较为可靠的会计信息,从而减少由信息失真导致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目的不同,决定了两者的对象、立场、执业标准、职能、业务报告等方面的不同。

  法务会计的对象与法律事项相联系,它是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以及体现这些经济活动信息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从法律的视野来看,法务会计的对象就是法律事项所涉及的待证财会事实。独立审计对象与被审计单位相联系,它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与其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作为提供这些经济活动信息载体的会计资料及其有关资料。可见,虽然从终极层面来看,两者的对象都属于经济活动,但一个归属于法律事项,另一个归属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存在巨大差异。当然,有时两者也可能发生交叉或重合。当法律事项表现为火灾事故、船舶碰撞等事件而需查证相关财会事实并量化财产损失时,法务会计的对象与审计对象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二)立场与执业标准

  法务会计是站在法律的立场来看待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会事实,它根据法律要求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据此作出分析判断,发表专家意见。独立审计则是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可见,两者的立场明显不同。

  在执业标准方面,法务会计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诉讼法》、《证据规则》等实体法与程序法办事,并遵守相关的法务会计执业准则与道德规范。例如,美国对专门查核舞弊事件的注册舞弊检查师(法务会计的主要力量之一)就制定了相应的注册舞弊检查师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规范。除注册舞弊检查师外,注册法务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其他专家学者等法务会计人员从事法务会计业务各国基本上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执业准则与道德规范。作为过渡,实务中一般是参照某些审计准则、管理咨询服务准则等执行业务。条件成熟时,仍应制定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执业准则与道德规范。

  与此不同的是,独立审计应遵照独立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开展业务。

  (三)职能与主体

  法务会计的主要职能在于为公安司法人员、当事人、律师等处理法律事项服务,侧重于查证相关的财会事实,具体来说包括查证财会事实(技术职能)和保障法律实施(社会职能)两个方面。独立审计的主要职能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构、社会公众等进行经济决策服务,侧重于鉴证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揭错防弊只是其次要职能。

  独立审计的主体是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机构及其人员,通常只能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务会计的主体是为处理法律事项提供会计专业服务的会计专业人员,可以是注册会计师,也可以是财务咨询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业人员。①在美国,凡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法务会计师、注册舞弊审查师、注册破产与重组会计师资格之一的人,均可从事法务会计业务。不具备以上任何资格、如能证明其确有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同样能作为专家证人。可见,独立审计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而法务会计仅强调专业性,因而其主体多种多样,具有广泛性。审计主体是法定的,非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从事审计业务,而法务会计主体一般并非法定,法律通常仅规定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资格条件,凡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知识或经验者均可以专家证人或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另外,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资格一般授予个人而不是单位,专家证人仅代表其本人发表专家意见,大陆法系国家相应的专家(通常称为鉴定人)资格则既授予单位,也授予个人,个人也能以其本人名义接受委托,提供专家意见。但是,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资格虽然同时授予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却只能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由其注册会计师具体执行,注册会计师不能以其本人名义承接业务。

  (四)工作起点与推断方式

  案件、纠纷或未决事项等法律事项的发生是法务会计的工作起点。法务会计根据处理法律事项的需要受指派或聘请调查、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据此对事实真相进行推断,即发表对财会事实的推断性专家意见。独立审计的工作起点则是接受客户委托。独立审计师根据鉴证报表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抽样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和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发表公证性审计意见。

  可见,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不仅工作的起点不同,而且其目标指向和得出结论的推断方式也不同。这里的关键是,法务会计是对财会事实真相的严密推断,理论上不允许有偏差或只允许极小偏差,更不能有与目标相反的,方向性误差;而独立审计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进行抽样推断,其推断的目标实质上是公认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法规的遵循程度,而不是指向事实真相,并且自始至终都伴随着审计重要性的判断,换言之,审计推断中允许有非重大误差。

  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发表意见的推断方式和要求的不同,再次提醒独立审计师在从事法务会计业务时必须十分注意两者在这方面的重大区别,以免造成工作失败。

  (五)证据的取得与运用

  法务会计以详细调查取证为原则,以抽样取证为例外。在通常情况下,法务会计人员需要对涉及某一法律事项的所有财会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的专项检查与测试,以取得全面、准确的证据材料。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采用抽查法,如在因上市公司会计报表虚假而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由于只需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该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即可,故无需进行全面的详细审查。至于该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金额,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化。②现代独立审计以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实施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等审计程序,抽样取得所需的审计证据,仅在少数情况下在实质性测试中进行详细审查。因此,两者的取证方法差异甚大。

  与独立审计的另一重要区别在于,法务会计在调查取证时通常无需进行符合性测试。此外,在证据的运用上,如前所述,法务会计是用会计证据推断事实真相。③而独立审计是用审计证据推断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显然,两者推断的目标不同,并且证明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是前者远高于后者。最后,法务会计取得的证据材料,有些可以独立出来,交给当事人或其律师作为案件的诉讼证据,而审计证据一般不具有此种功能。④

  (六)业务报告

  法务会计应根据其取得的证据材料对相关财会事实发表专家意见,出具相应的业务报告——法务会计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委托事项、委托人、事由和目的、查证的范围和限制、遵循的执业规则、采用的方法和步骤、财会事实判断及所依据的证据材料等。报告应随附支持和解释财会事实判断的会计资料、照片、时间表、数据图表及其他证据材料。当然,未必每项服务都需要提供书面报告,如果需要,则应比较规范。应注意的是,法务会计报告不同于审计报告,更不是法律裁决书。因此,在报告中不能使用诸如贪污、挪用、偷税等法律上的定性词语,而只能使用转移、占用、损失、短少等会计术语,以确保报告的客观性。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审计师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应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最后,需说明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注释: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生效)第十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因此,今后我国的法务会计服务将以法务会计人员为责任主体,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②在我国,该损失金额的量化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③此与财务会计亦构成区别,财务会计是对会计事实的描述、分类和总结,而非对事实的推断。虽然在财务会计中存在一些估计判断,但这与法务会计的系统性事实推断的目的不同、性质相异。

  ④不过,审计报告有时可作为诉讼证据,此时其也可构成法务会计的证据材料。

  参考文献:

  [1]何家弘,南英。刑事证据规则改革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Paul F.Rothstein.Evidence:State and Federal Rule[M].St.Paul:West Pub.Co.1981

  [3]巫卫。法务会计浅析[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

  [4]李若山,谭菊芳等。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0,(11)

  [5]邱学文。审计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6]张蕊,谢舜明。法务会计的新领域:为证券民事诉讼提供专家支持[J].会计研究,2004,(5)

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务会计人员三种背景(转载)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务会计人员分三种背景:一种是会计背景,主要负责从财务和会计方面进行鉴定,手段和审计有相似之处。一种是IT背景,精通计算机鉴证技术(我实验室的同事很多是国外名校IT专业毕业,忙得很神秘)。最后还有一种是刑侦背景的了,我们所有一个从南非警察局来的,听说别的所还有FBI来的,听起来就很酷对不对。在工作中,不同背景的人通常需要紧密合作。

对“法务审计”的几点思考 (转载)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近年来,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呈高发态势,基于此背景下,本文提出对法务审计的几点思考,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法务审计的基本概念

法务审计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通过对国内外文献梳理,未尝有关于法务审计研究的论文,而多以法务会计的研究为主。国外对于法务会计的实践已有140余年时间,主要为法庭诉讼当事人提供财务舞弊调查证据以及会计服务。

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将注册会计师提供诉讼支持、调查会计等活动称为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20世纪90年代以前以诉讼支持为主,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在法庭诉讼中起到重要作用。1988年美国成立注册舞弊审计师协会(ACFE),培养专职舞弊调查人员,并成为全球第一个致力于反舞弊的法务会计职业组织。2002年8月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颁布第99号审计准则公告(SAS No.99),对法务会计有一定的影响。

国外研究法务会计注重案例研究,关注社会热点和解决方案,突出实务经验,但存在如下缺陷:一是研究视角比较单一,将法务会计主要限定于支持法庭诉讼。二是诉讼支持,属于解决法律纠纷的程序活动。三是研究方法注重实务,凸显实用特色,多为案例研究,缺乏数理实证支持。

国内法务会计功能研究文献认为法务会计具有舞弊调查、支持诉讼和专家证人功能,属于解决法律纠纷的程序活动,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财产利益。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一是研究视角尚未跳出国外法务会计的舞弊调查、诉讼和专家证人的功能界定。二是研究主体以高校会计专家为主。

本文认为法务审计是集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执行、内部控制系统健全有效审计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舞弊审计为一体的产物,重点在于揭露被审计单位经济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履行职务中的违法违规以及利用内部控制缺陷从事的舞弊行为。

法务审计调查包括与商业购买、企业资产剥离的价值评估、资产破坏、资产挪用或侵占导致的利润损失以及其他的违法行为(如逃税、洗钱计划等)相关的诉讼服务。它打破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界限和壁垒,使审计功能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较大幅度的延伸,从而使得审计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需求。

法务审计的需求分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审查金融案件105.3万件;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造假,股东与管理层目标严重偏离(股东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管理层目标是个人利益最大化),内部审计乏力,外部审计形式化,导致公司管理层舞弊频发且极具有传染性,信任危机弥漫在整个社会之中,这既不利于我国法治化建设,也不利于经济发展。

因此,企业所有者对发现管理层职务侵占、舞弊、欺诈行为的诉求非常强烈,但当前社会上专门从事管理层舞弊、欺诈行为调查的专业化机构却凤毛麟角,这就造成了在企业所有者对发现舞弊、欺诈行为的专业化人才需求方面与这类专业化人才的供给方面严重的不匹配。法务审计以其专业性以及针对性强的独特优势,能够很好地弥补当前的社会需求。

完善法务审计的政策建议

完善相关的法律规章。审计是组织治理大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不管何种类型的审计,都具有一定的预防功能,那如何保证免疫系统能够切实有效运行,就需要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使得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当前我国对民营企业管理层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的处理处罚,相比欧美发达国家,还相对较弱。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造假,管理层违规违法所面临的诉讼惩罚较为严厉,管理层违规违法的成本较高,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违规违法以及管理层舞弊行为。

提高法务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培养既懂法律又懂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推动法务审计体系的建立。

积极推动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在大数据与互联网+时代,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不光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完善的供应链管理,还要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也能够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提高企业效率。同样,法务审计工作的开展也需要掌握信息化技能,从数据中发现疑点。

法务会计(转载)

什么是法务会计?

法务会计是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法律鉴定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位理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交叉学科。要理解上述法务会计的基本含义必须把握一下五个要素:

     1.法务会计的主体。法务会计的主体是法务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具体有特殊技能的法务会计人员,其兼具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舞弊审核师、私人调查员等特质。

     2.法务会计的客体。法务会计的客体是接受法务会计调查、审核及鉴证的对象,即法务会计工作的对象,具体指特殊领域的特定业务,图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经济过失、欺诈、犯罪等涉案事项或行为。

     3.法务会计的依据。法务会计的依据法务会计的工作标准或衡量尺度,是于经济案件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

     4.法务会计的目标。法务会计的目标即通过法务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用于法庭审理的经济鉴证。

     5.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是在执行法务会计业务时需要综合运用,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类证据的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判定与鉴别等技术方法。

     法务会计师是从法律的视角看待会计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以会计审计专业标准判定具体经济事项的数量问题,运用相关的会计审计知识和技能对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营过程中的未决事项进行深入调查、计算分析和性质认定,依照严格的证据规则来揭示特殊领域中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务会计所执行的业务出具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律师辩护、经济调查及审计专业活动服务。法务会计师职业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化解诸如经济损失,特别是金额方面的损失。另外,法务会计还经常帮助内部管理部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以减少内部舞弊的发生。

    法务会计具体可以理解为:它是为解决经济领域(主要财务会计内容)中潜在或现实法律纠纷而出现的一门复合型应用性较差学科。它以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依据,以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对象,由具备一定资格的法务会计人员,综合运用法学、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侦查学等学科的方法,受托对各类委托人提供专业性服务,对委托方的委托业务提供审核(鉴定、调查、咨询、复核)服务,通过发现、调查和法律支持等工作对法律事项中涉及的会计专业问题进行解释、分析和判断,并出具书面报告,以便为法律人士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的一个会计学新领域。

法务会计的发展

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最早出现可追溯到1817年加拿大梅伊尔诉瑟夫顿一案(Meyer v.Sefton),当时法庭上要求一位检查破产账户的会计出庭作证。而法务会计作为职业在实践中的应用则源自19世纪的苏格兰,一位年轻会计发布了一个广告,宣传其在仲裁相关支持方面的特长。1900年,美国和英国开始出现指导会计人员如何提供恰当的庭审专家证词的文章。20世纪40年代,美国会计师莫瑞斯•佩罗倍(Maurice E.Peloubet)在其撰写的 《法务会计-一在当今经济中的地位》(Forensic Accounting-Its Place in To-day's Economy)一文中,首次使用了“法务会计”一词。到了20世纪80年代,Dykeman教授发表的著名论文《法务会计:作为专家证人的会计师》,奠定了法务会计的理论基础。 此后,西方国家的法务会计在理论和实务方面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正如时任英国财政大臣的戈登•布朗在2006年所说:“19世纪是运用指纹鉴定的时代,20世纪是运用DNA鉴定的时代,而21世纪则是运用法务会计的时代。” 

       美国是现代法务会计的发源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FBI曾经雇用了500多名会计师作为特工人员,检查与监控了总额约为5.38亿美元的财务交易。法务会计这一概念也是美国会计师提出来的,无论在法务会计教育研究,还是职业发展方面,美国都走在世界前列。

       在美国包括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等在内的87大学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其中有17所高校进行法务会计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开设了数量不等的法务会计课程。每个学校开设的课程不同,但主要课程都包括:法务会计、舞弊检查、法务会计有关法律环境、法务会计有关会计基础理论、法务会计与各类欺诈等。除了高等院校的学历教育和课程教育之外,美国还非常注重法务会计的非学历教育, 2001年经美国司法部下属的国家司法协会(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NIJ)资助并批准,欺诈与法务会计教育技术工作组(Technical Working Group on Education in Fraud and Forensic Accounting,TWG)成立,并于2002年提出了《欺诈与法务会计的教育与培训: 面向教育机构、相关组织、教师与学生的指引》(2007年进一步修订并提交美国司法部),为教育部门、培训机构等提供法务会计教学指南。可见,美国法务会计教育已经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美国非常注重法务会计学术研究,于2000年专门创办了全球首个法务会计研究刊忉一《法务会计》,具体研究内容涉及:欺诈与法务审计、财务欺诈的侦查、破产与估价研究,对公认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违背、审计测试与评估、诉讼支持与纠纷避免、地下经济与反洗钱问题的研究等。此外,美国还有许多学术刊物可以发表法务会计方面的文章及论文。

      美国的法务会计师职业非常热门,法务会计业已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业务和发展动力之一。“四大”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普华永道、安永和德勤)无一例外地提供了法务会计服务。1995年到1997年,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法务会计人员增加了一倍;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各大城市专门设立了法务会计办公室,并雇用美国联邦调查局前任首席财务官来支持华盛顿的法务会计工作。 在美国前100家最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近60%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服务。根据1996年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综合调查,法务会计已经进人美国二十大热门行业与职业中的三甲之列,并被预测为21世纪最热门二十大行业之首。2002年,法务会计更是被美国人评选为“最保险的职业发展排名”的第一位。

       加拿大也是法务会计发展非常迅速的国家。目1998年成立优秀法务会计联盟(TheTEA Alliance)以米,加学人达分会计在国际仲裁、法务会计师应有的知识及角色、国内法律的李更,知识产权作达文持以及建立法务会计实务指南和准则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截至2007年,加拿大包括多伦多大学、圣尼嘉学院等在内的至少20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但加拿大的法务会计教育以面向特许会计师的继续教育为主。 在加拿大的法务会计教育中,多伦多大字罗特家管理学院与加拿大优秀法务会计联盟合作提供的法务会计教育最为权威,其颁发的法务会计教育文凭是所有特许会计师成为“特设调查与法务会计专家会员”的必备条件之一。加拿大的法务会计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罗特蒙管理学院讲授法务会计的教师除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教授之外,还有大量的资深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务会计专家;所开设的课程也以损失计量、调查和法务会计实践为主。

        加拿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近一半提供法务会计服务,并且还设有专门的法务会计师事务所,在这此事务所里开出的法务会计服务项目列表中,至少涉及财务证据调查、诉讼支持,损失计量和专家证人等业务,其中又以法务会计的调查服务为主,包括财务欺诈、雇员犯罪、破产欺诈 、隐瞒财产、保险索赔欺诈、 洗钱调查等,诉讼支持和经济损失计量位居其次,专家证人的业务量相对而言较少。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法务会计教育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与澳大利亚的莫纳什法学院的法务研究国际学会及澳大利亚辩护协会(FIAI) 合办的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于2002年开课。 此外,包括卧龙岗大学、昆士兰大学等在内的许多大学都开展了法务会计学历教育。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两大会计组织之一,CPA 法务会计讨论组成立于2002年,现有会员30名,大部分在公共事业部门工作,他们主要进行对怀疑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及对部分控制和防止欺诈行为的方法进行评价。 该小组还向成员提供必要的知识,为法庭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是另一会计职业组织,主要致力于私有部门的会计实践工作,它成立了法务会计专门兴趣小组,帮助其成员为法庭计算因违反合同或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还研究进行调查欺诈的方法等。ICAA还于2002年6月专门通过法务会计准则APS11号,以及注册会计师公会联合研究的指南2,即法务会计(GN2)。

英国

       英国包括谢菲尔德大学、格拉摩根大学,朴次茅斯大学等在内的许多高等院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 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成立的诉讼支持小组(LSG),为法务会计提供诉讼服务的指导和帮助。在1998年成立的欺诈顾问组(FAP),专门为中小企业防止欺诈活动公布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如《与欺诈斗争-一中小企业指南》 《计算机犯罪每一个中小企业都应清楚》《中小企业中的欺诈迹象》等。此外,英国还成立了一批专业的法务会计师事务所专门提供法务会计服务。

在我国法务会计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法务会计除向法庭提供支持在事后追究中发挥作用外,另一主营业务是企业管理咨询,在预防、规避风险,查处财务舞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事前防范重于事后算账,研究法务会计的企业管理咨询职能,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有意义,但是实践中很少有企业设置法务会计岗位。发掘法务会计在企业中的价值、激发企业需求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企业引入法务会计,法务会计把企业管理咨询作为主营业务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的要求

       我国是法制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依赖于法律的约束,与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政策的制订非常活跃,新型经济模式层出不穷,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法务会计对法言法语的理解和把握比一般会计有天然优势,能够轻松驾驭法言法语工具,把握最新法律、政策变革并及时应用于企业管理决策,保障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需要

       法务会计在外国企业管理中广泛存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外企业间的经济交往日益增多,并且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交叉持股即我国持股外国企业股份、外国资本持有我国企业股份的现象普遍存在,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我国企业应当与世界接轨,同样引入法务会计参与决策、管理,与之来往时方能不处于劣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商业权益。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保障之一

       针对同一笔交易,会计人员侧重利益,法务人员关注风险,不懂财务的法务会使企业原本可以达成的交易无法达成一致;不懂法务的会计将使企业暴露于风险敞口中。追求利润是企业的最终目的,实践中管理层更倾向于违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特别批示跳过法务人员来处理业务,内部控制失效,法务人员在企业管理中的保驾护航作用无法发挥;遭遇极端事件时,管理层可以轻易避开法务人员,却很难绕过会计人员。法务会计能够更好地平衡利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恰当的设置双方均可接受的交易条款,有效防范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为企业增添一份保障。

(四)引导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需要

       法务会计通过日常与财务人员的频繁接触,能够预见财务方面因违法违规、舞弊导致的自身法律风险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潜移默化的引导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廉洁自律,在防范企业舞弊、企业防范舞弊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在企业面临外部人员的刑事诈骗、敲诈勒索和内部的财务侵占、挪用资金及生产经营、合法用工、食品安全等事件时,法务会计能够快速识别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企业财产受到侵害。

(六)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的需要

       法务会计横跨法务、财务两大核心管理岗位,自身素质和岗位职能使其眼界更远、思路更宽、考虑问题更全面,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决策层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法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范围

(一)经济赔偿事件

       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侵权、违约、安全生产、用工等事项,均涉及对外或对内的赔偿问题,即使协议明确约定了违约金额或违约金额计算方法,如果企业能够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酌情调减,精算损失即成为经济赔偿事件的核心问题之一,需要法务会计综合运用会计和法律知识,提出合法合情的解决方案,以期获得法庭的

支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二)内部舞弊事件

       法务会计承载着财务和法务的双重责任,对审计起着补充作用,提供的证据更具有证明力,既是司法审查舞弊的工具之一,也是企业管理内部舞弊审查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合法合规审核

       法务会计审核经济业务,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避免如三鹿奶粉一样因过分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法律法规,最终走向衰亡。

公司财务造假与法务会计运用

一、法务会计服务概念与应用

       法务会计是一门综合了会计学、法学与审计学等专业知识与技能,调查取证相关财务资料,主要以查验原始材料与账目数据来筛查假账,并于法庭上进行呈现或陈述的,以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的交叉学科。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上市公司公布的财务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实,财务舞弊行为需要得到重视,有效处理此类问题需要在传统审计体系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务会计,通过舞弊甄别调查与法律诉讼的形式发挥它在审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方面独有的优势。法务会计将会计与法律手段进行了有效的结合,为解决市场经济中的财务造假问题与协调会计法律纠纷提供了重要手段。

二、财务造假与法务会计

      当前市场经济中公司财务造假呈现直线增长的趋势,且其行为更具隐蔽性与技术性,危害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便是企业人员的道德品质问题。财务造假出现的根源还是人的贪欲,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会失去诚信、道德沦丧,只顾着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及社会效益。其二是动机,各种各样复杂的动机致使财务工作人员走上财务造假的道路,危害企业健康发展。其三,企业内部不建全的制度给了财务造假的空间。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存在漏洞以及会计政策  较大的选择空间都为财务造假埋下了祸根。其四,随着技术的发展财务造假的技术性、隐蔽性更强,造假行为很难被发现,加之高额的利润,使得企业财务人员铤而走险甚至肆无忌惮谋取个人利益。其五,由于我国法制的不健全使得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不足,处罚的严厉程度与谋取的利润不对等,法律的威慑作用大大减弱,从而使得财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

三、虚假出资与法务会计

( 一) 虚假出资概念

       虚假出资通常指的是公司的发起人或是股东在并没有交付货币以及实物或者在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其一,与代收股款的相关银行进行串通,银行出具其收款证明,骗取公司登记; 其二,与资产评估机构或是验资机构等串通并由其出具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证明以及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 二) 虚假出资方式

       在虚假出资财务造假中一般的方式为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是其他的欺骗手段。通常虚假的证明文件指以伪造、变造的方式出具的验资证明文件,这是虚假出资最为常用的方式,大多数虚假出资都是借助虚假证明文件达到欺骗主管公司登记部门或者验资会计师事务所的目的。某公司在出资时出资人李某即通过两次会计造假来转换资本,以没有资金的验资账户欺骗工商登记的审查机关,但也因此虽然公司由李某经营,但因为他没有出资所以公司的财产是归公司“真正的股东”所有,李某不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只能作为经营者的身份判定其报酬问题。

( 三) 虚假出资相关责任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具体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只有在完成此项义务的基础上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虚假出资即违背了此项规定,没有履行义务却享受了权利。在此案例中李某与郑某签订了协议,由郑某实际出资五百万而李某虚假出资一千五百万,所以公司实际只有郑某出资的五百万,即公司应当全部归属郑某。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李某以虚假出资占有公司75% 的股份并全权处理公司包括设立、生产经营等的一切事物,任职公司的董事长以及总经理,郑某的权利被极大地侵害,按照相关规定李某应当对郑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此外,公司股改时,李某在虚假出资所占公司股权的基础上与郑某一起分享新增3100 万注册资本中的2500 万,其中李某一人获得1500 万,严重侵害了郑某以及其他高管的权益,应当向他们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四) 会计事务所的责任

       在此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按程序进行了验资,而之后出现了财务造假,那么最可能的原因就是李某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权利对出资人投入资金的来源进行查验,也没有权利追查企业注册资金的去处,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只能对出资人在出资时点是否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进行检验,此案例中李某便是通过验资制度的漏洞顺利通过了验资。

四、法务会计与账目外隐瞒收入

      在此案例中,李某将没有开票的收入隐瞒在账目之外,李某的这种行为,其一给其他股东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其二,李某此种行为为偷税漏税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李某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五 、法务会计在公司财务造假中的运用

      法务会计是会计与法律整合运用的学科,它是处于会计与审计之间并延伸至司法领域的一种新兴的专业会计服务,弥补了现代审计制度的不足,涉及多方面的应用。

( 一) 取得证据

      会计证据对于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反映会计事实及其因果关系、具体利益关系的材料,主要来源于包括表内数据与表外数据的会计资料。法务会计在收集公司财物造假资料中需要获取公司的财务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报告等等的相关经济材料。无论经营者如何隐藏,一旦公司出现财务舞弊的情况必然会在会计材料或其他方面留下或多或少的账证不符与账实不符的现象,所以法务会计可以据此鉴定公司财务造假情况、界定舞弊责任。某公司成立时由出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是整个案件的基础组成,投资协议的合法性、协议中李某与郑某的投资比例以及有关公司成立的各项约定是案例的关键问题。在此次财务造假案中法务会计需要收集各项财务资料,包括公司从投资到生产经营期间的财务资料、资金转账记录、合伙人出资比例文件、工商登记信息以及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等,这是鉴定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出资与财物造假的必要材料。

( 二) 证据识别

      会计证据是多样化的,其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内部会计证据、外部会计证据与现场形成的会计证据; 根据会计证据的质量可以分为品质良好的与品质恶劣的会计证据; 而依据会计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辅助会计资料证据。案例中的品质良好的证据主要有会计师的验资报告等,它是在遵循相关程序下形成的,具有科学客观的品质,有效反映了该公司的验资状况。而由该公司自主提供的财务报告则属于品质恶劣的证据,它的财务报告是转移与隐瞒收入后的结果,企业本身的财务实际情况、实际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无法做出真实的反映。

( 三) 检验与论证

      在会计证据的检验与论证方面可以通过核对、比较、计算等方式,比如法务会计人员需要就每笔资金的收入与提取是否在公司银行日记账、现金的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中有所反应进行核对并列表整合,进而进行相关差额的计算。论证的重点内容应该放在引用会计制度规定,提出科学的账务处理方法方面。

六、结语

       综上,应当强化法务会计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打击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首先执法机关要强化相应的法律责任宣传教育,加大惩处制度; 其次,公司领导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绝不参与财务造假; 最后,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完善相关的制度,严防财务人员利用制度漏洞从事财务造假。总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发挥法务会计功能,完善市场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助力。

法务会计在治理财务舞弊中的应用

一、法务会计介绍及在财务舞弊治理中的优势

( 一) 法务会计的出现及发展

       法务会计的概念于1998 年制定,最初是在美国于20 世纪70 年代末和80 年代初期提出的。在政府调查过程中,它被设想为满足内部股票欺诈和储蓄和贷款行业丑闻的需要,因此,美国法务会计在20 世纪90 年代逐渐发展起来。2001 年安然会计丑闻使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但是就因为这样法务会计才有了发展的机会。法务会计是一个整合会计和审计专业人员以提供法律服务的领域。

( 二) 法务会计的提出

        通常,需要结合内部和外部控制方法来防止财务舞弊的发生。事实上,财务舞弊依然一直存在。根据70 年代经济学家艾伯特•赫希曼的“木桶”原则,财务舞弊的系统依然存在很大的缺陷。因此,人们通过法务会计提供加强对“木桶”中的流水的控制,因为财务舞弊在内部控制,独立审计和取证的会计中显示出有效的舞弊监控系统。

( 三) 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治理中的优势

       在财务舞弊的情况下,有的公司中已经有人发现舞弊问题或质疑金融系统,但他们不能对会计问题指出疑问,因为他们无法用法律知识来解释他们发现的问题,所以他们决定隐瞒,装作不知道,因为没有证据就是无效的。因此,法律因果未知的情况下在财务舞弊面前就无法决定承担责任的法律责任。虽然内部和独立审计已经开展中国的内部审计程序,以防止可能导致的损失,财务舞弊,互联网监控系统内部审计问题的现象,上市股东在不限制内部控制的情况下,内部审计,财务舞弊,通过独立审计不能进行复杂的审计和法律考虑。但是,中国的会计审计机制可以防止舞弊现象,可以有效摆脱其缺陷,顾名思义,具有法律背景的会计师和具有会计经验的律师可以理解法务会计的工作。您可以使用法律来评估和区分法律问题,进而能够迅速解释财务舞弊问题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在实际会计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可以解决财务会计的法律基础问题,但专业会计师不会被判处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因此两个领域同时进行有可能能够发现财务问题,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合理运用经济理论。

二、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治理中的应用

( 一) 事前预防作用

        在中国,内部控制系统并不完善,现有的控制手段不健全。此外,由于没有管理规则或监管特权,企业管理系统无法有效实施和运作。由于制度框架的多样性,公司的内部审计往往无法保证独立性。所以鉴于存在的财务问题,它无法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事前预防非常的重要。

( 二) 事中控制作用

       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人员或财务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法律意义上处理财务舞弊的事件,然而他们不知道这样违反了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与审计员核对相关文件,并检查经济交易的合法性,以确保支票账户的详细信息是正确的。

( 三) 事后调查和诉讼支持作用

       法务会计处理财务舞弊领域的整个法律程序,包括证据调查和收集,测试专家证词和法庭辩护。法务会计师可以利用经济纠纷专业知识与法律会计知识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客观地证明,并保证客户的利益。

( 四) 发挥法务会计的会计职能

       公司法务和会计系统的可靠性是进行会计审计的先决条件。法务和企业会计系统需要合法有效的软件,并且使它无法安装某些不正确的功能模板以影响会计数据的处理。上市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的软件和会计系统可以在内部部署。因此,需要根据其他专家的意见对软件进行评估,还需要评估软件实施的效率,同时删除的数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恢复。一般来说,过去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活动内容,包括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会计,现金账户和员工工资表等,在此过程中,取证会计需要专业评估软件算法和会计实务,充分利用会计和会计理论来进行。与此同时,一些商业计划是独立的,具有令人反感的外部组件,因此您必须积极沟通并在贵公司批准的条件下运营。

( 五) 发挥法务会计的诉讼功能

       会计诉讼的作用是调查犯下财务舞弊的公司的主要方式。法务会计提供企业专家的建议,为潜在的经济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法律会计服务的法律制度,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理可能是独立调查的一部分。如果是基于所有者指示的诉讼中的财务舞弊,那么法务会计通常根据商业咨询和公司订单进行,此财务调查基于第三方观点。根据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济损失的手段和技巧是明确和具有挑战性的。同时,使用公司的内部审计流程来了解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流程,避免重复导致公司部门和经济财务舞弊带来的损失。

( 六) 案例分析

       法务会计取证,业内有几种常用和常见的财务舞弊案例。本文使用法务会计来检验案例,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作为一个案例研究来分析美国的安然公司是如何解决外国财务舞弊。安然最初在美国宣布非法获利,商业驾驶,隐藏国内债务和损失,并发现它已经失去了股票份额,导致上市公司破产和利润损失。破产后,原告指定法院的法务顾问作为其雇主,雇用了许多专家,提供了有关安然财务舞弊的详细信息,并列出了对安然的详细损害赔偿评估。申请人的会计师和安然证人在审判期间处于前台。他们展示了出色的商业会计和全面的法律知识,并讨论了不恰当的会计行为,虚假信息使原告的权益受到充分危害,法院认定安然根据法务的意见收到了“临时禁令和听证会”。由于进行了索赔,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补偿,这产生了重大影响,法务会计再次出现。中国渤海集团犯罪案件与安然相同,关于财务报告是否包含虚假财务数据,补偿性损害赔偿方法以及损害是否与损失有必要关系等。

三、结语

      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是看不见的,只有财务和内部控制才能有效防止财务舞弊行为。财务舞弊严重损害了公司和投资者的资产,以及投资者无法恢复的形象和声誉的损失。法务会计具有丰富的会计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可以执行有限的审计和财务舞弊记录,并协助阻止财务舞弊行为,也可以使用日常专业会计解决方案。

法务会计的内容

1986 年美国发布的《咨询实务帮助7——诉讼服务》列出了会计师提供诉讼服务的六个方面。

就法务会计的内容而言,法务会计涉及的内容广泛,但是其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查会计;二是诉讼支持。

     调查会计(investigative accounting)是指通过对各类会计资料以及财务数据的调查与分析,获取犯罪的证据,并将有关证据以法庭能够接受的形式予以提交或陈述。调查会计通常和欺诈舞弊与经济犯罪有关,其主要业务包括财务报表欺诈的调查、保险欺诈舞弊的调查、破产欺诈的调查、招投标欺诈的调查、洗钱与金融犯罪的调查、内部雇员舞弊与白领犯罪的调查等。

     诉讼支持(litigation support)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协助律师或法官查明和认定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并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参与质证、提供其他相关专业协助的活动。诉讼支持是对正在进行或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中具有会计性质的问题提供帮助,主要用于经济损失的量化方面。其主要业务包括收集、审查和鉴定财务会计事实的证据,会计与审计准则遵循情况的认定,确定损失范围、损失内容和计算方法,出庭作证与质证,评估诉讼风险并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等。

(一)法证调查会计

     法证调查会计是指通过对各类会计资料以及各类与财务数据有关的证据进行调查与分析,获取犯罪的证据,并将有关证据以法庭能够接受的形式予以提交或陈述。调查会计与经济纠纷、舞弊和经济犯罪有关,最为普遍的调查会计任务包括财务报表舞弊的调查、保险舞弊的调查、电子商务以及计算机与网络舞弊的调查、洗钱与金融犯罪的调查、内部雇员舞弊与贪污腐败的调查、藏匿资产追踪、婚姻财产纠纷调查、税务舞弊的调查、知识产权保护、破产舞弊的调查、个人与公司背景调查和招标舞弊调查等。

(二)损失计量会计

     损失计量也被称为损失量化或损失计算,是指运用适当的数学模型对自然灾害、人为事故、违约以及各类损害赔偿案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损害进行货币计量的过程。这需要确定损失范围、损失的项目内容及影响因素、计算的方法与手段等。损失计量的具体内容包括损失与损害量化、个人伤害损失计算、收人损失估算、自然灾害损失估算、环境污染损失计算、事故损失计算、股票及有价证券损失计算和保险索赔损失计量等。

(三)诉讼支持

     诉讼支持也有人称之为诉讼援助,是指在涉及会计专业知识的诉讼过程中提供法务会计服务,在诉辩、审判、判决和上诉各个环节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会计和财务技术上的支持。具体工作包括诉讼前的诉讼风险评估以及对胜诉后获得经济赔偿的预测、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商业书证的收集、协助律师鉴别和解释有关的会计信息与会计证据、对对方当事人的专家报告和分析意见进行反驳等。

(四)专家证人

     专家证人是指由一方当事人委托的,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某些专业性问题在法庭上运用专业知识发表意见并作出推论或结论的人员。随着现代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涉及会计专门性问题的纠纷、需要运用会计与财务手段解决的纠纷日益增加,如财务贪污、贪污腐败、职务犯罪、白领犯罪、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等。法官只不过是从事纠纷解决的法律专业人员,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拥有专业性极强的会计背景。设立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能够扩大法官的感知能力,帮助法院查明有关事项的因果关系,进行事实认定。2012年以来,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建立起了“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出庭制度,法律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诉讼活动中的司法鉴定意见和专门性问题提出自己的质证意见。该制度类似于西方国家的专门证人制度,但是还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专家证人制度。

(五)舞弊风险管理

     舞弊风险是指一个人或多个行为人实施能够给他人或组织带来损失的舞弊可能性。舞弊风险管理主要研究舞弊的相关理论、舞弊的识别与侦测、舞弊风险的评估、舞弊的防范对策、反舞弊政策的制定,以及舞弊风险防控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发现、应对舞弊,降低舞弊风险以及减少舞弊带来的损失。舞弊是威胁组织实现目标的一种主要风险,不仅威胁到组织的财务状况,更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声誉。舞弊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什么是法务会计师?

法务会计师是受过专业认证、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法律鉴定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理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交叉学科。

法务会计师可以从事欺诈审计业务,也可以是一名欺诈审计人员,但他或她还将在更广泛的业务中使用其他会计、咨询和法律技能。除了必须具备的会计和调查技能外,法务会计还需要法律体系的工作知识和优秀的定量分析和沟通技能,以便在法庭上进行专家证词,并协助其他诉讼支持业务。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引入法务会计更容易发现经济来往中的不利因素,也可以有效减少职员犯罪概率。同时,完善的法务会计监督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任度。

法务会计——证明方法:直接证明法

在法务会计中,证明方法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种艺术。证明,是证据的结果,能否有效证明是接受或拒绝诸如贪污、逃税、经济损失、玩忽职守或企业价值等涉案指控的基础。因此,证明方法可以定义为:通过证据来形成和构建(或不构建)优势证据或排除合理怀疑等信念(或证明标准)的工具。法务会计师所使用的证明方法可以是直接的、间接的或者两种方法的结合。

直接证明法

     顾名思义,直接证明法是一种无须经过推理或推定就明确地得出案件事实(如虚假出资或隐瞒收入)的一种证明方法。在实务中,直接证明法总是优于间接证明法,这是因为直接证明法:(1)可以提供更高的确定性程度;(2)更容易被理解;(3)很难被反驳;(4)更具有说服力。

     直接证明法通常依据书面证明(如纳税申报单、账簿记录、银行结算单、发票、合同、注销的支票等)和第一证人的证词(如簿记员、纳税申报表编制人、员工、银行或房地产代理人等),确定或证明某人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因此,直接证明法的运用要求能够获得关键的账簿记录、争取第一证人的意愿以证明存在争议的问题。尽管书面证明和证人证词均可以作为证据,但我们的实践经验表明书面证明在直接证明法中的证明力更强。这是因为书面证明更具有说服力——它为自己证明又不服务于自己,并且它不会被遗忘或改变内容。此外,书面证明一般不会在交叉询问中遭到驳斥。为了更好地理解,让我们以X医生的案例进一步解释直接证明法。

X医生的案例

     X医生是一名个体执业牙医。根据现金交易报告,美国税务局针对X医生的逃税行为提起了诉讼调查。确切地说,X医生被指控故意不以银行转账而以收取现金的方式从患者那里收费,并且没有报告现金收入。在调查过程中,确认的事实是只有支票(没有现金)存入其个人商业银行账户。

诉讼过程

     前五位证人是从X医生患者中抽取的一个样本。他们作证说,他们曾支付现金并收到“现金收据”作为费用已支付的证据。

     第六位证人是X医生诊所的办公室经理,她作证说患者经常使用现金付款;并进一步证明,“现金收据簿”记录了涉案三年(2010年到2012年)所有的现金收入。办公室经理检查了现金收据簿并且确认了每年的现金收入,2010 年为 216050 美元、2011 年为 234 507美元、2012 年为 241745 美元。她还提供了一份“日核对表”样本,其中所有的收据(现金和支票)与每日病人数量(就诊次数)核对相符,并指出这些报表是提交给X医生(现金和支票)用于在当天结束时向银行存入款项。

     第七位证人是来自X医生开户银行的一位业务代表,他确认了X医生的“银行存款单据”,并作证X医生经常以业务名义将款项存入银行。基于他对涉案三年存疑业务存款的查阅,该证人指出X医生没有将现金存入银行的商业账户,但是却有现金存入X医生儿子的账户(有X医生亲手写的存款收据证明),其中 2010 年为51 175 美元、2011 年为46 315美元、2012 年为 63 742美元。

     第八位证人是X医生的纳税申报人,她曾为X医生的诊所编制了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并承认她编制申报表的所有信息资料是由X医生提供的。纳税申报人作证指出,申报表中的总收入是根据银行存款单据确定的。因此,如果收入没有存入银行的商业账户,它们将不会被报告为收入。同时,她还证实:(1)所有的纳税申报表经X医生复核,以确认金额并表明对其认可;(2)X医生从未提及有关款项已存入其儿子账户的事项。最后,纳税申报人还证实了X医生对会计和纳税申报过程的认知与理解。

     检方的第九位证人是美国税务局刑事调查员(特别探员),他参与了整个案件的调查,包括调查过程(步骤)、证人访谈,以及收集和整理相关记录。

     检方的最后一位证人是美国税务局特别行动小组的一名税务专员,在整个审理中他都在场。根据呈堂的文件数据和证据,他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和欠缴的税款金额。

案件中直接证明法的总结

    政府执法部门采用直接证明法,包括书面证明和证人证词,以支持对X医生的刑事指控,对该案件的总结如下:

     ●患者确认(通过现金收据)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办公室经理确认(通过现金收据簿和日核对表)现金已收到、记录并交付给X医生。

     ●银行职员确认(通过银行存款单据)现金不是存入银行的商业账户而是存入X医生儿子的账户。

     ●纳税申报人确认(通过纳税申报表和相关工作文件)现金收入没有报告,并经X医生确认了纳税申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纳税申报人还确认(通过工作文件)X医生的认知和理解水平。

     ●特别探员确认调查的过程、纳税申报失实(未报告的收入)及X医生的蓄意隐瞒。

     ●税务专员计算并确认应补交的所得税金额。

定罪和量刑

     法庭最后判定X医生逃税罪成立,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立即执行。此外,他还罚款 40 000 美元,并责成其协助美国税务局重新编报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并补交之前有收入((约 550 000 美元)的应纳税款。

法务会计——证明方法:间接证明法

间接证明法是建立在间接证据上的。间接证据是基于推理而不是个人认知或观察而获取的证据。间接证明法通常是在缺乏可靠的账簿或记录时发过作用。其他运用间接证明法支持争议问题的情形如下:

●会计方法前后不一致或者不可靠。

●净财产显著增加而缺乏报告收入的支持。

●毛利率与企业前后年度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不一致。

●无法解释银行存款的来源。

●非典型的现金支出,如固定资产购置、工资或租金。

●超出报告收入的日常开支。

间接证明法是建立在逻辑、常识、批判性思维和演绎推理的基础之上。

基本的间接证明法有三种方式:现金流、资产积累和比率。